示范区: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遵规守纪自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4月12日上午,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邀请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司景飞作辅导报告,为大家讲解党纪条规。示范区党工委书记张毅,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陈淑雅参加会议。
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人大、政协工委主任,县级干部,以及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报告讲解了《条例》历次修改的历史脉络,解释了新修订版本调整和增加的内容及意义,并对修订后的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对重点条款进行了生动详实的讲解,最后以我市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给大家进行了一次深刻的廉政教育。
会议指出,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
会议强调,全区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以此次专题辅导为契机,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自觉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规范匡正自身思想行为;要严格对照检查,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自身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的“强心剂”和“醒脑剂”;要强化带头作用,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作自觉践行新《条例》的表率,以实际行动推动《条例》在本单位本部门的深入贯彻执行,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防止“两张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