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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党纪学习教育集体学习研讨

发布日期:2024-07-01 来源: 浏览次数:
7月1日上午,示范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党纪学习教育集体学习研讨,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等内容。区党工委书记张毅主持并讲话,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陈淑雅,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区人大、政协工委主任,县级干部出席,部分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进行交流发言。


张毅强调,一要强化学习领会,把政治要求和纪律规矩刻在心上。以更高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着力把握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二要强化履职尽责,把工作纪律和作风锤炼贯穿始终。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锚定市委“壮大新动能、奋进百强市”目标,紧扣“白龟湖科创新城高水平建设”,勇挑时代重担、勇于担当作为,自觉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始终保持求真务实、勤勉踏实,以严明的纪律保证在工作中干出实绩。三要强化品德涵养,把生活纪律和自我约束融入日常。时时事事处处自警自省自励,自觉净化生活圈、交往圈,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是与非、苦与乐的关系,切实做到思想不变质、行为不失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区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