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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新城区成立十周年“新城.印象”摄影展征稿启事

发布日期:2012-08-02 来源: 浏览次数:

庆祝新城区成立十周年“新城.印象”摄影展征稿启事

     

    平顶山市新城区始建于2002年8月,经过十年的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为庆祝新城区成立十周年,进一步宣传、推介新城区,新城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举办庆祝新城区成立十周年“新城.印象”摄影展。

一、举办单位

中共平顶山市新城区工作委员会、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平顶山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范围

    1、近年来平顶山市新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新城区城市建设新貌、建设成就、发展历程、历史变迁。

    2、新城区风光、独具特色的发展空间及环境。

3、其他能够宣传、提升新城区对外良好形象的成果。

三、截稿时间

2012年8月10日(以收到稿件为准)。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五名,稿酬1000元;二等奖十名,稿酬600元;三等奖二十名,稿酬300元;优秀奖三十名,稿酬200元。   

五、征稿要求

    1、欢迎各地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到新城区创作,创作时间、选题自定。   

    2、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参赛纸质单幅作品一律精放成10英寸照片(长边尺寸),请勿装裱。网络参赛作品要求为jpg文件格式,文件不大于500k,长边不低于600像素。所有参赛作品应详细注明作品名称、数量、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3、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如有任何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不得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拥有举办展览、出版画册、相关宣传等出版权、展览权、使用权。

4、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

    5、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五、作品评选

 初选入选作品2010年8月12日进行公开展出。奖项于8月下旬由平顶山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六、投稿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