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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城区郑营安置小区室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5-16 来源: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新城区郑营安置小区室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新城区郑营安置小区室外工程监理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平顶山市新城区郑营安置小区项目管理部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与学府路交叉口

二、招标范围:同项目的施工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报名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驻项目总监应具备本公司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文件规定);

5、出具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截止至发布公告之日企业无商业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6、报名单位2010年1月以来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1套,于 2013年516日至 2013年522日17:30截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为北京时间),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