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简章
新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解决新城区师资力量不足问题,经研究,并报市编委、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计划
计划招聘小学教师66名,幼儿园教师26名(其中园长2名,幼师24名)。(招聘科目及岗位设置一览表附后)
二、招聘原则与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小学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幼儿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教师资格证,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小学教师及幼师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小学教师所学专业应与所报科目相近。
5、幼儿园教师应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或相近专业(音乐、舞蹈、美术)。
6、幼儿园园长年龄在40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学历,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具有《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证书》、懂业务、善管理、团结群众、作风民主、有开拓进取精神。
7、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所规定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