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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东王营安置小区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9-25 来源: 浏览次数:
新城区东王营安置小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城区东王营安置小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顶山市西部投资建设开发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城区东王营安置小区项目    2.2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26万m²    2.3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施工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    2.6 工 期:详见招标文件。    2.7 质 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报名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各一名(具备本公司注册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3.4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3.5企业具有2008年6月1日以来的房屋建筑工程5万m2以上的住宅小区施工或2万m2的单体工程业绩,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3万m2以上的住宅小区施工或1万m2的单体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最后签字时间为准); 3.6持有企业注册地清欠管理部门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7外地企业须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文件规定); 3.8出具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截止至发布公告之日企业无商业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10本次报名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均须在资格审查日止无在建项目,且到投标结束均不得更换,报名时须提供其2012年全年养老金缴纳证明及2013年1-6月工资证明; 3.11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其证明文件为:提供2012年全年养老金缴纳证明及2013年1-6月份工资证明。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进行资格预审(具体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标段分配 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随机抽取标段(具体办法见资格预审文件)。 6.投标报名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6日至2013年10月8日,截止时间2013年10月8日17:30时整(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休息,时间为北京时间),到平顶山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服务中心(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二楼报名。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6.2 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以及上述“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原件以及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3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骑缝封章。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网上发布。 9.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西部投资建设开发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5-2667802    地 址:新城区宏图路与湖光路交叉口东侧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权先生 电 话:0375-8970068 13781868977 传 真:0375-8970068 地 址:平顶山市湛河宾馆三楼322室(曙光街与公园北街交叉口)                     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