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平公资采20231319号】纪检监察谈话场所升级改造项目 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7 来源: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3-11-2

2、采购项目称:纪检监察谈话场所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公告发布日期: 2023年1116

5、评审日期:2023年1127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平公资采20231319号-1

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所有工作(包括项目概况中的全部内容)。

平顶山市耀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亚兴路南段碧桂园 8 号楼 106 商铺

99.5

%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纪检监察谈话场所升级改造项目

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所有工作(包括项目概况中的全部内容)。

30日历天

冯世通

241141939975

三、评审专家成员名单

秦兴云(采购人代表),张兴利朱军

四、代理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为依据收取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2000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城区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上同时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详见附件一)

2、各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详见附件二)

3、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无)

4、中标人投报业绩(无)

5、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平顶山市耀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成交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

6、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有投诉,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7、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6715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744073608N

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焦女士

联系电话:0375-266763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769496367B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址: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宏图路中段示范区管委会院内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68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平顶山市中兴路北段广厦商务中心6楼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103758830     0375-2983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8103758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