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省人社厅领导到示范区调研 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发布日期:2022-09-02 来源: 浏览次数:



9月1日上午,省人社厅调解仲裁处处长田光升、二级调研员吴世山、三级调研员蔡联合一行到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调研指导“省级百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创建工作。市人社局四级调研员任传毅、市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谷泽坤、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组织人社局局长李玉平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首先实地走访平顶山伟太纺织品有限公司,深入了解企业用工情况,对该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进行具体指导。

随后,来到示范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查看工作场所及相关配套设施、查阅案卷材料,对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日常工作运转、档案管理等工作提出指导意见,详细听取市、区两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及平顶山伟太纺织品有限公司、河南跃薪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示范区自创建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以来,通过搭建多层次劳动争议调解平台、构建多元化劳动争议调解机制,推进基层调解组织、监察、仲裁“三个衔接”,不断拓宽劳动争议化解路径,提高劳动争议调解水平,今年累计接收劳动争议调解案件68件,调解成功66件,调解成功率97%,涉及各类劳动资金336.93万元。

田光升处长对示范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要把劳动争议调解作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载体,切实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一要壮大调解队伍。要以基层调解组织为主体,从劳动就业、劳动监察、司法、信访、工会等相关部门甄选人员担任兼职调解员,充实专业预防调解队伍。二要防范化解风险。要建立企业名册及调解员联系企业制度,规范完善案件登记、调解工作记录、履行调解协议、档案管理等工作规程,确保工作全周期可溯化、规范化。三要推动调解仲裁衔接。要以“做大做实调解,做强做精仲裁”为目标,采取“调解为主,仲裁为辅”工作模式,在调解协议书生效后及时置换仲裁法律文书,提高案件调解结果权威性,打造维权“快车道”,提升群众满意度。四要加强各方联动合作。要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劳动监察、工伤认定、就业创业等人社系统内部联动,及司法、工会、住建等部门联动合作,构建多元化劳动争议调解机制,释放“1+1>2”工作效能。

示范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相关企业负责同志参加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