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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2022年政府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2-02-25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平顶山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2月10日在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平顶山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面对新冠疫情反弹和内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巨大压力,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实“六稳”“六保”,经济运行呈现变中趋稳、稳中有进态势。在此基础上,全市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运行总体平稳。

(一)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1921111万元,执行中部分县级经人大常委会批准,收入预算调整为2010041万元,实际完成203211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1%,增长14.2%。支出预算3282886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4143680万元,实际完成389365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下降4.6%。

2)市本级收支情况。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604600万元,实际完成599176万元,为预算的99.1%,增长6.4%。支出预算为731375万元(含线下债务还本支出3048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871193万元,实际完成72882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3.7%,下降12%(主要原因是市本级支出核算口径由权责发生制转变为收付实现制)。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336596万元,执行中部分县级经人大常委会批准,收入预算调整为1396339万元,实际完成126657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7%,增长0.3%。支出预算为1254213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2132899万元,实际完成187018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7.7%,下降4.9%。

2)市本级收支情况。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506856万元,实际完成374519万元,为预算的73.9%,下降16.7%。支出预算为508092万元(含线下债务还本支出29216万元),执行中因补助区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373793万元,实际完成29582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9.1%,下降21.9%。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年初国有资本经营未安排收支预算,执行中部分县级经人大常委会批准,收入预算调整为6429万元,实际完成425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6.1%,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040万元,国有资本金注入121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159万元,实际支出为400万元,剩余2839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2)市本级收支情况。年初国有资本经营未安排收支预算,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6万元,实际支出为2万元,剩余44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170157万元,实际完成1220985万元,为预算的104.3%。支出预算为1051622万元,实际完成1058443万元,为预算的100.6%。当年收支结余16254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87405万元。

2)市本级收支情况。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875063万元,实际完成977509万元,为预算的111.7%。支出预算为805304万元,实际完成833266万元,为预算的103.5%。当年收支结余14424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00442万元。

(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46246万元,实际完成49861万元,为预算的107.8%,增长13.2%。支出预算为58765万元(含线下债务还本支出3477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68222万元,实际完成6786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5%,增长15.8%。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年初上级提前下达补助收入2910万元,相应安排上级补助支出2910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45896万元,实际完成4434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6%,下降66.7%。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年初国有资本经营未安排收支预算,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安排相应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42万元,实际完成4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2039万元,实际完成1946万元,为预算的95%。支出预算为1358万元,实际完成1309万元,为预算的96.4%。当年收支结余63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874万元。

(三)高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35156万元,实际完成4136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7.7%,增长25.1%。支出预算为34499万元(含线下债务还本支出2591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34688万元,实际完成3441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2%,下降8.2%。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年初上级提前下达补助收入220万元,相应安排上级补助支出220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5518万元,实际完成551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下降88.8%。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年初国有资本经营未安排收支预算,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安排相应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44万元,实际完成4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468万元,实际完成1492万元,为预算的101.6%。支出预算为1021万元,实际完成962万元,为预算的94.2%。当年收支结余52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756万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563705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39581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241235万元。经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145604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1962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936420万元;县(区)级政府债务限额418100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87618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304815万元。

截至2021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520465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25663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948029万元,债务期限包括3年期、5年期、7年期、10年期、15年期、30年期。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23460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5159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783012万元;县(区)级政府债务余额397005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80503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165017万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低于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

2021年,全市共发行政府债券200948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002534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014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901134万元);专项债券100695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91365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93300万元)。

2021年,全市政府债券还本付息359242万元(还本238726万元,付息120516万元);市本级债券还本付息94405万元(还本53983万元,付息40422万元)。

上述财政收支和政府债务数据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以及与省财政结算后还会有一些变动,决算结果届时再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五)落实市人大决议和重点工作情况

1.强化财政资金保障,积极应对疫情灾情

扎实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资金18821万元,保障核酸检测、疫苗接种、设备和防控物资等工作。落实贷款贴息、优化融资服务等惠企政策,助力企业共克时艰,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向好发展。多举措支持灾后重建。筹措灾后重建资金83790万元,支持农业生产恢复、道路交通和水利设施修复、灾后促消费等。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出台灾后重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为解决灾后村民基本住房保障、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支持好灾后重建提供资金扶持。

2.统筹政策与资金,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积极支持产业转型升级。落实资金64889万元,支持中国尼龙城建设、先进制造业、中小企业发展和百名企业家培训工程。办理企业还贷周转金业务351笔,惠及企业309家,累计金额468635万元,为企业节约财务成本8201万元,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加快推动创新驱动发展。落实资金8071万元,支持科技研发工作。落实资金1998万元,支持人才引进和培育工作,推进“鹰城英才计划”。支持稳投资扩内需促消费。使用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015050万元,支持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生态环保、城镇基础设施、产业园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领域建设。规范PPP模式的推广和应用,我市PPP项目纳入财政部、省财政厅PPP项目库共99个,投资额8780400万元。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1-9月全市新增减税降费累计减免税费(两项附加费)91467万元,1-12月工伤保险减免金额总计5324万元。落实资金3204万元,用于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活跃我市消费市场。促进市属功能类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促进市属功能类企业提质增效、做大做优做强,我市7家市属功能类国有企业资产总规模达到7446900万元,净资产2708100万元,累计融资额2760000万元,投入资金391771万元支持重大项目工程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3.坚持双轮驱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市财政衔接资金总投入96376万元,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总体稳定。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落实资金65469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落实资金4270万元,支持我市创建省市两级农业产业园、优质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落实资金9978万元,支持农业结构调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发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与利用、农业病虫害控制。落实资金3955万元,用于奖励生猪调出大县、支持动物强制免疫疫苗、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基层防疫员补助等。落实资金47412万元,支持四水同治、水美乡村、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落实资金17514万元,支持美丽乡村、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1427万元,扶持种植业、养殖业及林业保险承保工作。支持实施鹰城更新行动。落实资金51214万元,支持交通路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资金27763万元,用于公交运营补贴及公交车购置。落实资金8628万元,用于湛河治理工程,优化我市人居环境。

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2021年全市民生支出合计28368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2.9%。支持高质量就业创业。落实就业专项资金17195万元,推进就业创业政策落实。落实普惠金融相关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1382万元,落实财政贴息资金1908万元,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7034万元,支持企业职工培训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培训,惠及16628人次。推进健康鹰城建设。落实资金44727万元,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资金8898万元,用于城乡计生家庭扶持和奖励。落实资金2334万元,支持免费开展农村和城市低保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落实资金234414万元,用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加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落实资金8350万元,支持市传染病医院病房楼改造扩建及医疗设备购置、市中心血站搬迁等工作。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资金250080万元,支持城乡义务教育、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等教育事业保障和发展。助推社会事业发展。落实资金279290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养老、困难群体救助、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等。落实资金11393万元,用于加快构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落实资金84022万元,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资金37792万元,支持我市政法队伍建设和社区网格管理,持续推进平安鹰城建设。推进“一卡通”管理落地见效,累计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5368万元,惠及70448人次。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落实资金91310万元,用于污染防治、环境整治、城市生态水系建设、林业生态建设、森林城市建设,污水污泥和生活垃圾处理等。

5.强力推进财税改革攻坚,有效提升财政治理能力

坚决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建立债务动态监控机制、隐性债务违规线索和问责情况月报制度,严格年度目标考核,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有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全市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圆满完成,系统内政府债务余额持续保持在省定限额之内。深化市与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做好省直管县财政改革中市与县(市)的基数核对、共同财政事权(配套)事项、收入划转及特殊事项的整理上报工作,确保改革平稳运行。深入实施预算管理改革。零基预算改革全面铺开,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建立“能增能减”“有保有压”“能上能下”的预算安排机制。科学合理划分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研究出台了交通、生态环境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积极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工作,全市已实现一体化系统编制2022年预算,有效提高了各级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强直达资金监管和直达资金流向跟踪监控,保障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我市收到各类直达资金887685万元,全部分配直达,分配进度100%。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制度,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实现预算绩效全流程闭环管理。组织市级预算部门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选取2个市级部门和21个重点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3亿余元。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出台并落实我市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改革任务已完成40项,完成率97.6%,超出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和运营机制,对4家企业的公司章程进行了7次修订完善。建立债务风险监测平台,将25家监管企业债务风险情况全部纳入平台,进一步强化监管企业投资事项监督检查。

认真分析当前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工作,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是:部分县(市、区)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三保”压力进一步加大;有些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精细,预算执行不够严格;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还不够健全,部门绩效意识总体不够强;有的县(市、区)政府隐性债务较高,风险不容忽视。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2年预算草案情况

2022年市级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扎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优化支出结构,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可持续风险防控,锐意进取、求实奋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9%。这一增幅充分考虑了经济发展和减税降费因素,是积极稳妥的。同时,这一目标也是指导性的,各县(市、区)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事求是安排收入目标。

(一)2022年财政政策和财政工作

1.支持打造区域创新高地。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培育科技创新引领型平台,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建设。支持尼龙新材料产业研究院、现代医药产业研究院、平煤神马集团科研创新中心建设,支持筹建中国尼龙科技职业大学,打造“鹰城智慧岛”。支持平煤神马集团、平高集团、真实生物等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支持“鹰城英才计划” “归根”工程,加大柔性引才、项目引才力度。支持建立高端人才举荐机制,精准引进高层次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支持科技体制改革三年行动,营造优质创新生态。

2.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支持神马股份退城进园,加快建设电气装备产业园、高低压电气专业园等项目。支持特钢不锈钢产业焕新工程,抓好特钢加工特种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支持煤炭、焦化、建材等产业链提升工程,抓好碳素产业园、鲁阳工业园等项目建设。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抓好真实生物新冠特效药开发、润灵大健康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支持加快发展新能源储能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促进产业高质量转型发展。支持完善“物流+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推进物流枢纽基地等项目建设。支持市大数据运营管理中心、数字产业发展中心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数字鹰城。支持加快数字经济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

3.聚力城市建设扩容提质。支持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全力推进“1236”重大交通项目,拉大城市框架。加快许平南新型功能材料工业长廊、洛平漯制造业走廊建设,打造城市发展新能级。支持实施12个城乡一体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助力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完善污水处理、供水、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支持城镇燃气管道设施更新、打通断头路计划。强化住房保障,支持公租房、棚改安置房建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

4.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新的致贫底线。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助力“鹰城名优”品牌和绿色食品城创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小麦、水稻、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高质量发展。支持完善乡村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支持现代农民培育计划。支持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5.持续深化改革开放。纵深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支持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整改提升行动。完善落实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大力支持招商工作,持续招大引强、招新引精。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加快市属企业战略性重组,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完成市属企业竞聘制、岗薪制、任期制、淘汰制改革。支持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全面落实重点行业减税降费、增值税留抵退税、技改贴息等惠企政策。

6.支持建设美丽鹰城。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支持深入开展“四水同治”,加快昭平台水库扩容、沙河生态修复等项目建设。加快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深入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严控“两高”项目。支持绿色低碳技术攻坚,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支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抓好山区生态林、农田防护林等重点工作,加强生态系统建设。

7.持续加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支持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抓好市中心血站搬迁、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市第三人民医院扩建等项目。支持做好重点群体就业,落实用人单位社保和一次性吸纳就业等补贴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抓好市一中改扩建等项目建设。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适度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保障标准及补助水平。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支持红色基因传承弘扬行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程。加强立体化信息化防控体系建设,支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鹰城。

(二)2022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36827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23600万元,可比口径增长9%,上级补助收入1255946万元(返还性收入13833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0848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13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38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7462万元,调入资金70391万元。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36827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60452万元,可比口径增长10%,上解上级支出494078万元(体制上解支出63153万元,专项上解支出43092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8251万元。

以上收支计划是预期性的,待各县(市、区)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及时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收入安排。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1932663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65671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55946万元(返还性收入13833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0848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13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6717万元(税收收入450900万元,非税收入205817万元),可比口径增长9%。

支出安排。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1932663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923983万元(含线下债务还本支出47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835271万元(返还性支出12288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70541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97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73409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3983万元,可比口径增长9.5%。其中:人员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3357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6.3%;项目支出588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3.7%。

2.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1)代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为193110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75783万元,增长14.4%,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23292万元,上年结余148148万元,调入资金778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76100万元。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为193110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58350万元,可比口径增长10.2%,调出资金70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2757万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为926657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527265万元,增长30.3%,上级补助收入2329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76100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为926657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659662万元(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2981万元),增长29.8%,补助下级支出2319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24380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2346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472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87405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23466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80076万元,预计年终结余1054590万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22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5267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263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00442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 152676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13970万元,预计年终结余612796万元。

(三)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预算安排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68380万元,其中:区级收入53850万元,增长8%,上级补助收入8230万元(返还性收入411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08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68380万元,其中:区级支出59352万元(含线下债务还本支出1316万元),增长5%,上解上级支出9028万元(体制上解支出667万元,专项上解支出8361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为249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4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为249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安排支出2493万元。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70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87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706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36万元,预计年终结余5626万元。

(四)高新区财政预算安排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4181万元,其中:区级收入45915万元,增长11%,上级补助收入-2005万元(返还性收入-392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1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44181万元,其中:区级支出36897万元(含线下债务还本支出2445万元),下降0.3%,上解上级支出7284万元(体制上解支出425万元,专项上解支出6859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为82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为82万元,其中:上级补助安排支出82万元。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53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0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75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536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39万元,预计年终结余4323万元。

以上预算安排具体情况详见《平顶山市全市和市本级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三、深化财政改革,不断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

(一)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坚持节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细化完善支出标准,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推动过紧日子要求制度化、常态化。

(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完善项目预算分年度安排机制,推动跨年度预算平衡。推动零基预算改革落实,持续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加速预算管理一体化推广应用,为我市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三)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加强财政政策评估评价,研究建立重大支出政策后评价机制。加强重点领域预算绩效管理,动态调整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提升绩效目标质量。督促指导县(市、区)加快工作进度,推动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四)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建设,强化债券资金使用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工作及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处置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坚决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强化责任追究。

(五)深化市与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各项改革内容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办法,高质量完成市与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各项目标任务。密切关注市与县(市、区)财政体制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确保各级财政平稳运行。

(六)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强力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加大督导协调力度,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目标。深入推进监管企业战略重组整合,推动企业提质升级,力争打造1-2家总资产千亿级以上的综合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建设,加强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事项管理,指导监管企业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科学制定年度责任目标,强化综合考核结果运用。

(七)切实严肃财经纪律。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管好用好各项财政资金。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如实反映财政收入情况,着力提高收入质量。加强财经制度建设,规范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行为,大力压缩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清理压缩各种福利性、普惠性、基数化奖励。进一步加强暂付性款项管理,严控新增暂付款,加大存量消化力度。加强国有资本管理与监督,完善国库集中收付管理,认真落实常态化直达资金机制,严格落实向市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重点绩效目标评价等要求,健全财政资金监督机制,加强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2022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下,深入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为着力建设“四城四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贡献财政力量,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示范区2022年人大预算报告说明.doc

示范区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doc

2022年示范区区级预算报表.xls

2022年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区级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绩效目标表公开.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