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示范区政府决算公开
关于平顶山市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3年8月25日在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宁建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22年全市财政决算和2023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5928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5%,同比增长11.2%,加上转移支付、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总计5643127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5692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3%,同比增长23.6%,加上上解等,支出总计519655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4657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包含当年已安排至预算单位但实际尚未支付到项目中、需结转下年继续用于原项目支出381126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70959万元,为预算的102.2%,同比增长12%,加上转移支付、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总计1408383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503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5.8%,同比增长3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资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加大),加上上解等,支出总计125136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57014万元,结转下年使用(包含当年已安排至预算单位但实际尚未支付到项目中、需结转下年继续用于原项目支出12273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0564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6.2%,同比下降36.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较多),加上上级补助等,收入总计2567870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50232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5.9%,同比下降9.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下降较多),加上专项债务还本等,支出总计178904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78829万元,结转下年使用(包含当年已安排至预算单位但实际尚未支付到项目中、需结转下年继续用于原项目支出775991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1881万元,为预算的23.1%,同比下降67.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较多),加上上级补助等,收入总计475491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4579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55%,同比下降16.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下降较多),加上上解等,支出总计27475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00736万元,结转下年使用(包含当年已安排至预算单位但实际尚未支付到项目中、需结转下年继续用于原项目支出20073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910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4%,同比增长114.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增加较多),加上上级补助等,收入总计12721万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420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9.5%,同比增长228.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增加较多),加上调出资金6664万元,总计1087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85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年初未安排,执行中上年结转收入44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2万元,年终结余12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47413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0.8%,加上上年结余892126万元,总计2139539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98003万元,为预算的93%,同比增长3.7%。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4941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041536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22871万元,为预算的99.6%,同比增长4.5%,加上上年结余505654万元,总计1428525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36426万元,为预算的91.5%,同比增长0.4%。收支相抵,当年结余8644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92099万元。
(五)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2022年,上级对我市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历年财税体制改革产生的税收返还基数)和转移支付总计2192521万元,为预算的174.6%,同比增长10.6%;上级对我市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总计62252万元,为预算的267.3%,同比增长1.9%。上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教育、社保、医疗、农林水和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年初预备费支出情况
2022年,市本级年初安排预备费100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并已列入相关支出科目决算数。
(七)预算周转金规模情况
2022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周转金规模为1105万元,年末预算周转金规模为1105万元。
(八)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6425077万元,经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批准,2022年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1568413万元,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4856664万元。截至2022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6107536万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402633万元,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4704903万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低于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全市和市本级决算详细情况已在决算草案中说明。
(九)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6430万元,为预算的104.8%,同比增长13.2%,加上转移支付等,收入总计115854万元。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915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6.9%,同比增长29.9%,加上上解等,支出总计8659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9262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不编制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执行中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结转等,收入总计83095万元。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594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53%,同比下降19.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专项债券减少),加上上解等,支出总计5125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184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年初未安排,执行中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结转等,收入总计62万元。未支出。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2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080万元,为预算的95%,加上上年结余4860万元,总计6940万元。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456万元,为预算的101%。收支相抵,当年结余62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484万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22年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债务限额为217802万元,截至2022年底,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债务余额为210973万元,低于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
(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7561万元,为预算的103.6%,同比增长15%,加上转移支付等,收入总计68163万元。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14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4%,同比增长15.1%,加上上解等,支出总计654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763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编制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执行中增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结转等,收入总计43645万元。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003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9%,同比增长444.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较多),加上上解等,支出总计4065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991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年初未安排,执行中增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结转等,收入总计69万元。未支出。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9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67.6万元,为预算的79%,加上上年结余3732.8万元,总计5000.4万元。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33.2万元,为预算的100%。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34.3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967.1万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22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166306万元,截至2022年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56925万元,低于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
二、2022年支出政策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和各种风险挑战,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坚持“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支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市经济发展呈现稳定向好、稳中提质的良好态势。
一是着力稳住全市经济大盘。加力提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退、减、免、缓”税费和社会保险费50.3亿元,助力企业轻装上阵。探索完善企业还贷周转金运行模式,为企业提供周转资金28.6亿元,节约企业财务成本5010万元。落实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累计减免房租2628万元,惠及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703家。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帮助76家中小企业融资1.1亿元,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使用政府新增债券资金95.2亿元,充分发挥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调结构、补短板的政策效应。拨付资金3900万元,用于购房补贴、汽车补贴及消费券发放活动,激发群众消费潜力。
二是聚力科创增强发展动能。全市科技支出9.4亿元,同比增长37.7%,位居全省第6位,有力支持我市打造区域创新高地。落实资金1.4亿元,用于支持制造业及外贸企业发展、发放企业研发财政补贴等。制定《平顶山市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鼓励企业实施高水平技术改造。新设平顶山市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基金总规模200亿元,首期认缴出资分别为10亿元,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支持我市新兴产业发展。
三是积极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落实资金10.1亿元,支持“四馆一中心”、智慧中心、健康管理中心、儿童福利院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持续改善公共服务环境。落实资金3.9亿元,支持交通路网建设和公交事业发展,保障市民便利出行。落实资金7.9亿元,用于水利设施建设及改善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统筹资金9.8亿元,对接项目836个,有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资金16.6亿元,用于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发放各类农业补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等。落实各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7亿元,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惠民惠农资金22.8亿元,惠及群众1015万人次,惠民政策得到规范高效落实。
四是稳步提升民生福祉水平。全市民生支出292.1亿元,同比增长22.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0.3%,有力保障各项民生政策较好落实。安排就业专项资金1.8亿元,贴息资金2271万元,引导金融机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7亿元,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落实资金26.4亿元,用于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支持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发展等。落实资金33.5亿元,用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改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落实资金27.9亿元,用于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完善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等。落实疫情防控资金9.2亿元,用于核酸检测、隔离点建设和防控物资购置、确诊患者救治等。落实资金6亿元,用于污染防治、环境整治、林业生态建设等,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落实资金3.2亿元,支持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鹰城,有力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五是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出台《平顶山市十四五国资国企发展规划》,引领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截至2022年12月末,22家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规模达到854.4亿元,负债508.3亿元,所有者权益346.1亿元。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国家层面规定地市必须完成的43项重点工作已全部完成。将七大功能类国有企业战略重组为四家,重组后的四家企业积极参与和支持尼龙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及“四馆一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规范国有产权登记管理,实行投资事项负面清单制度,完善债务风险和担保风险监测预警机制,防范化解企业风险。加快推进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有效提升监管水平。
六是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预算管理各项制度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按时完成与省财政厅和各县(市、区)的体制改革划转基数核定工作,研究出台《关于深化市与县(市、区)财政体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理顺了省财政直管县改革后市与县(市、区)的收支关系。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财政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加快推进预算一体化系统建设,实现一体化系统在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全面运行。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选取3个部门和14个项目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和重点项目评价,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督促指导县(市、区)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圆满完成年度隐性债务化解计划,政府法定债务余额持续保持在省定债务限额之内。从严从快抓好直达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我市收到中央直达资金94.5亿元,全部即时分配下达,拨付进度100%,确保资金最大程度提质增效、惠企利民。
2022年预算执行总体较好,但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是:部分县(市、区)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基层“三保”面临较大压力;有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专项债券项目谋划质量不高,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较慢;有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树得不牢,过紧日子思想仍需加强;个别县(市、区)偿债压力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有的市属国有企业还存在专业人才不足、资产质量不高、融资渠道单一、企业盈利能力弱等问题。我们将对以上问题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解决。
三、2023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依法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管理,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14504万元,为预算的57.2%,同比增长9.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26154万元,为预算的54.1%,同比增长4.7%。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4342万元,为预算的57.8%,同比增长21.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10728万元,为预算的41%,同比增长3.4%。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5327万元,为预算的10.3%,同比下降52.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仍处于调整期,土地出让收入恢复缓慢)。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63938万元,为预算的54.2%,同比增长2.8%。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976万元,为预算的4.1%,同比下降38.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仍处于调整期,土地出让收入恢复缓慢)。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30242万元,为预算的41.5%,同比增长79.5%。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实现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374万元,同比增长9.8%。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未安排,上年结转收入12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16630万元,为预算的41.6%,同比下降3.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59107万元,为预算的49.3%,同比增长2.7%。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44805万元,为预算的41.2%,同比增长11.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92403万元,为预算的48.5%,同比增长22%。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务限额722600万元,上半年,我市已发行使用新增专项债券722600万元。全市政府债券还本付息358286万元,其中:还本237175万元,付息121111万元。
总体看,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执行加力提效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大事要事保障,财政运行总体保持平稳态势。收入方面,紧盯财政收入组织,不断挖掘增收潜力,拓宽财税收入渠道,全市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支出方面,坚决兜牢“三保”底线,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位。
虽然上半年财政收入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就当前财政收支情况看,财政增收基础尚不牢固,全市财政收入逐年增长抬高收入基数,房地产行业低迷、土地出让进度缓慢,煤炭产品量价齐跌、煤炭行业税收下降,受政策影响土地四税入库大幅下降,财政收入保持持续稳定增长难度较大。加之专项债券还本付息,PPP项目和棚改项目进入付费周期,“三保”等刚性支出进一步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收支紧平衡进一步加剧。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
我们将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集全市财政之智、举全市财政之力,当好“大管家”,管好“钱袋子”,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调控保障作用,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实现全市经济发展“全年红”提供有力支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收支统筹,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聚焦主业主责,加强经济财政形势跟踪监测,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主动谋划,积极培植新增税源,大力开展综合治税,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应收足收,不断提高收入质量,确保顺利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的目标任务。加力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政策、资金支持,加大资金、资源统筹力度,做大财政“蛋糕”,集中财力办大事。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腾出更多财政资金用于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健全预算执行管理体系,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督促县(市、区)和预算单位加快支出进度,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二是强化财政支撑,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支持开展电子消费券、大宗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活动,促进居民消费升级。全面落实减税降费、还贷周转金、政府采购、专项奖补、贷款贴息等惠企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推动稳经济组合政策落实落细。树牢“项目为王”理念,认真落实专项债券使用管理三项制度,切实做好下半年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入库发行等工作,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深化财政与金融协同配合,高效运用政府投资基金等各种工具,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助力扩大有效投资,进一步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三是锚定重点领域,持续优化支出结构。聚焦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任务,强化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提升科技投入效能,助力打造区域创新高地。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发展,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支持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实施城乡交通、环卫、生态、教育、医疗12个一体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保障优先领域,持续加大支农投入,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有力支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稳步迈进。
四是加大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公共财政定位,突出保基本兜底线,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针对民生短板弱项,优先保障好就业创业、教育、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养老等关乎民生福祉的重点项目,全力保障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努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稳步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民生政策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切实保障民生支出稳定、可持续。
五是坚持底线思维,守牢财政风险底线。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财政运行监测预警、精准施策,及时处理苗头问题,保障财政安全稳定运行。坚持“三保”支出优先,强化“三保”预算编制审核、执行监督和风险防控,督促县(市、区)落实保障责任,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强化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加大违法违规举债查处力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逐步降低政府债务风险水平。强化国有企业风险防控,严格担保和对外借款管理,筑牢国有资产安全防线。
六是完善机制体制,推动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预算绩效评价“三个全覆盖”提质增效、“四个挂钩”做深做实,不断提高绩效评价质量。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实现“花钱更规范、管钱更高效”。持续推进功能类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升级,稳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装入功能类国有企业,壮大企业资产规模,提升市属功能类国有企业信用评级。推动构建财会监督体系,加强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推进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强化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规定,积极配合支持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不断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同心协力、奋楫笃行,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加快建设“四城四区”,壮大新动能、奋进百强市,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鹰城绚丽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