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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17
信件名称: 哪个单位能解决?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2-06-06
信件内容: 就上述问题,在新房未收房期间,空调外机位置被楼上邻居恶意占用(用水泥糊实封死),在哪个单位的职权管理范围内?哪个地方能彻底处理,能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回复时间: 2022-06-08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接到业主投诉后,示范区物业办高度重视,对11-604南外侧空调外挂机位区域被11-704占用情况,经了解从2021年4月1日项目具备交房条件,多次通知11-604业主未来收房,11-704业主于2021年10月份装修时改造百叶窗,物业在巡查时发现后立即联系11-704业主,业主反映已与11-604业主协商好,704业主说当时604业主来房子现场确认同意才施工的。我们立即又与11-604业主联系落实情况,604业主说不同意改造。经物业办多方多次协调,11-704业主愿意做出相应赔偿,704愿意为604提供放置空调机位,如果需加管子,704愿意承担多加空调管的相关费用,物业多次跟604业主电话沟通、见面沟通,604业主开始说让7楼给她家装中央空调作为补偿,后又要求七楼给她家承担10年物业费、并按房屋70年产权给予赔付(百叶窗是共用部位上面是7楼的内置飘窗在7楼室内,下面是6楼放空调的位置,这个产权不属于任何一家,属于共用设施),金额大致在20万左右,赔偿金额过高,双方未达成一致,已再次给11-704业主下发整改通知,要求该户恢复原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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