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74 | ||
信件名称: | 新城区蓝湾新城内部开设午、晚托班扰民存在安全隐含 | ||
信件分类: | 投诉 | 提交时间: | 2020-01-23 |
信件内容: | 新城区蓝湾新城6号楼1楼,多年从事小学午托、晚托,一间小屋子30多人,安全隐患大。只有中午12:00—2:00开门午托,下午5:00—7:00开门晚托。请教育部门规范其合法经营,保证消防、饮食等安全。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 回复时间: | 2020-01-23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的诉求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正对此问题,示范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由区教体局牵头,公安、消防、食药局、安监局、湖滨办事处、社区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配合组成联合调查整治小组,对新城区蓝湾新城小区内问题反映地开办的小学午、晚托班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新城区蓝湾新城小区开办的小学午、晚托班属于无证非法办班。对此按照相关规定已由属地政府湖滨办事处予以责令停办,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区教体局安排专人持续强化监管和督导,杜绝该辅导班非法办班行为死灰复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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