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024年“一村一专员”招聘公告
为统筹城乡就业,进一步促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根据《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豫人社办〔2020〕23号文件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平人社办〔2020〕50号)、《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一村一专员”管理工作方案》(平示范组织人社〔2023〕26号)、《关于在全区行政村安置“一村一专员”的通知》(平示范组织人社〔2023〕25号)及示范区2023年“一村一专员”招聘公告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各镇(街道)行政村安置“一村一专员”20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一、招聘对象
在全区各镇(街道)按照“一村一专员”的标准配备大学生公益性岗或一般性公益性岗,招聘对象为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进行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三)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脱
贫监测户等家庭中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四)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五)失业的残疾人、城镇退役军人(不含分配安置、自主择业、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二、招聘条件
(一)按照“先大学生公益性岗后一般性公益性岗、先本科后专科、先特困后困难”的原则进行筛选;
(二)村级两委、监委人员,不在“一村一专员”招聘范围之内;
(三)已享受过人社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含领取社保补贴人员),不在“一村一专员”招聘范围之内;
(四)所招聘人员必须具有从事工作岗位所需的计算机基础操作能力及健康条件。服从组织分配,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五)“一村一专员”原则上以镇(街道)为单位安排每个行政村优先招聘1名本村符合条件人员,如部分村达不到招聘条件,由人社部门在整体人员中进行调配,直至达到“一村一专员”为止。
三、招聘岗位及职责
全区各镇(街道)行政村人社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类岗位。
以人社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为主业, 主要包括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劳动力转移就业岗位信息收集、发布以及对接服务工作;组织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协助办理城乡居民“两险”参保和待遇领取手续以及人社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配合村委会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18日(法定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院内创业就业服务中心222房间);
(三)报名方式:采取基层认定、推荐,本人现场报名,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四)提交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由本人提供下列相关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和认定类型材料(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复印件(2份);
4.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份);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6.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7.《示范区2023年“一村一专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附件)(2份)。
五、招聘待遇
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核后,统一调配,合理安排岗位。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实行年度考核,服务年限期满,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重点审查应聘者的资格条件。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具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办理《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事宜,请咨询各镇(街道)劳动保障部门。
示范区人社局创业就业服务中心:0375-2667691
滍阳镇劳动保障所:0375-2088188
应滨街道劳动保障所:0375-6189030
滨湖街道劳动保障所:0375-6165027
监督电话:0375-2667898
附件:示范区2024年“一村一专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2附件示范区2024年7.15“一村一专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xlsx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