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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告知承诺制受理和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31 来源: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告知承诺制受理和拟审批公示

关于河南城建学院实训科创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和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按告知承诺制审批的“河南城建学院实训科创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和拟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1031日至2023年116日)。

电话:0375-3392022

传真:0375-3392022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平新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院内46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受理和拟审批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河南城建学院实训科创楼项目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河南城建学院理工校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实训科创楼及配套设施等。实训科创楼整体采用传统庭院组合的布置方式,由 A、B、C、D 四个单体组合而成,地下1层、地上5层(局部4层),建筑高度23.95米。地上部分为13个学校科创中心和实训中心,主要进行科研实验和学生实训,地下建筑功能为地下车库、人防工程、设备用房等

建设地点

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河南城建学院理工校区内

行业类别

C8341普通高等教育

建设性质

扩建

建设单位名称

河南城建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0000416846210P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锦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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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

实验室废气:实验室配置通风橱及集气管道,经实验室配套的通风橱集气管道收集后,引至楼顶废气处理装置(SDG吸附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统一处理,经过处理后,由在楼顶的1根排气筒(DA001,距地面25m)排放;

建材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抽风收集至1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由在楼顶的1根高排气筒(DA002,距地面25m)达标排放;

焊接烟尘:焊接工序焊接废气设置一套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酒类发酵实验废气:机械通风排至室外;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臭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治理:酒类实验废水经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工艺采用A2O+混凝沉淀,规模为1m3/d)处理、实验清洗废水经1套预处理设施处理后和纯水制备系统浓水一起进入化粪池(新建2个,其中1个75m3,1个100m3)处理,汇入学校现有污水管网,最终经北侧污水排放口排入新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治理:实验设备仪器、风机等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废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厂区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危险废物:项目新增1个集装箱式危废暂存间。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安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