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城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 通 知
滍阳镇中心校、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平教体基【2021】3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保招生政策全面落实
1.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教体局会从实际出发,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规模和接收学生的区域范围。具体招生方案将会在2021年7月份对外公布。
各学校要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
2.坚持“公民同招”要求不动摇。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参照我市2020年招生工作要求,纳入属地统一管理,招生工作由新城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民办学校自行组织。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原则上,新城区辖区内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仅限于新城区地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确需超出审批地行政区域招生的,经学校提出跨区域招生申请,经区、市级教体局审批,可适当扩大范围,但不得跨市域招生。
3.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规定。要增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做到招生入学工作政策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要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继续实行实验班年审备案制,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的名义掐尖招生。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
二、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4.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由教育行政部门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一视同仁,切实做好“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活动),使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确保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市城区随迁子女由所在毕业小学收集父母居住证、父母工商经营许可证或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信、与居住证一致的房产证或规范的租房合同、全家原户籍证明、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信息明细表,经区教体局审核后报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分配。
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会在2021年招生方案中予以公布,各学校要在今年招生工作开始前制成版面放置在学校门口,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公办学校就读。回乡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
5.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区教体局将会同民政局残联,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新城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6.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我们会参照相关规定妥善安排入学。
三、提升管理能力
7.严格控制班额招生。各中小学校特别是招生压力大的学校要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确保起始年级大班额零增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建立健全学生准入制度,严把转学入口关,已经达到大班额的学校或班级不得接收转学学生,坚决遏制借转学变相择校的行为,杜绝人为造成的大班额。
8.加强学籍管理工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充分认识学籍是招生入学结果的体现,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及时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要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落实控辍保学责任
9.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各学校要健全完善“一校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坚决防止因疫、因贫、因病辍学。要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入学工作,加强教育关爱与帮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10.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进区域中小学质量提升工程,继续强化城区和农村学校结对帮扶,想方设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小校际、城乡、区域之间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差距,切实解决“择校热”,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11.严查非法办学行为。区教体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或其他形式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1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13.严格落实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
六、营造良好招生氛围
14.加强组织领导。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区教体局成立新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姬淑娜 新城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汤国树 新城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柴慧子 新城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魏国磊 新城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洪芳 新城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 璋 新城区教育体育局主任科员
靳雪峰 新城区教育体育局安全科科长
陈镜伊 新城区教育体育局副主任科员
15.加强招生宣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以人民为中心,办人民满意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摒弃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重点培养孩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使其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人。各校要按照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通知要求,圆满完成2021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要着力宣传好国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和资助政策,帮助解除后顾之忧。
16.加强监督问责。各学校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和省、市招生政策规定及规范办学行为相关规定进行,教体局将建立健全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畅通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及时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严重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平顶山市新城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