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重点优抚对象资金发放
发布日期: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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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退役军人【2021】59号平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2021第一季度以来按时对我辖区488名重点优抚对象、烈士子女、60岁农村籍退役军人发放优抚金合计554831元。
2021第二季度对我辖区505名重点优抚对象、烈士子女、60岁农村籍退役军人发放优抚金合计827294元。
2021第三季度对我辖区509名重点优抚对象、烈士子女、60岁农村籍退役军人发放优抚金合计8646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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