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拟聘用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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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示范区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工作方案》(平示范营商〔2021〕3号)的要求,区营商办组织了2021年度示范区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推荐选聘工作。经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区营商办复核,初步确定15名示范区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为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现将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拟聘用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9日----11月29日(7个工作日)。如有质疑,请于11月29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将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
附件:2021年度示范区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拟聘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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