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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 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11-30 来源: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

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根据《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责任清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示范区加快建设“六个新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创建步骤

(一)动员部署示范区通过召开动员会议,安排布置创建工作,达成创建共识,形成创建合力。区创建指挥部要细化任务分解,明确时间节点,扎实推动各项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全面自查。各责任单位要深刻认识示范创建活动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对照创建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摸排底数,深入总结成绩和亮点,查找工作短板和滞后环节。

(三)限期整改。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督导组在我区督导出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期间排查出的问题和全面自查梳理出的问题,建立任务台账和问题清单,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和问题整改方案,有针对性地改善薄弱环节,提升整体工作质效。

三、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机制。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制度,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围绕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精神,谋划好、推动好、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行动在区创建指挥部的领导和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由区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责任落实机制。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是由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的先进典型评选工作,是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最高荣誉。各级各部门要把示范创建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承担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开展示范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区党工委请示报告。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司法行政部门要强化督导落实责任,牵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各责任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示范创建工作负总责,建立专人负责制,并明确一名总联络人与区创建指挥部办公室沟通对接,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及时报告工作完成情况,形成创建合力。

(三)督导推进机制。创建工作要立足我区实际,既要深入总结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成绩和优势,又要聚焦实际问题,摸清制约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细化分解下发的示范区创建指标体系,确定各项指标具体承办部门,明确时间节点,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稳步推进示范创建工作。不急功近利,不拔苗助长,不增加基层不必要的工作负担,按照要求提供能够反映工作成效的真实材料,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避免突击补材料,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建立工作落实反馈和定期通报机制,各责任单位定期向区创建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区创建指挥部要充分发挥“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作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强化法治督察和依法行政考核作用。区创建指挥部定期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配合不积极,任务推进缓慢、甚至没有进展的责任单位在全区范围通报;对于影响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整体进度的,将计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成绩,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舆论宣传机制。各部门要把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示范创建行动中,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工作标准,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广泛调动积极性和主动性,大胆探索创新,兼顾综合示范创建的全面性、系统性、整体性,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激发市场活力,增进群众便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媒体和街头巷尾宣传载体等有效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加宣传频次,多渠道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动态、成效和经验。要及时发布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引导群众了解并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凝聚民心民智民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支持保障机制。区创建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制定创建工作方案,高质量完成示范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要集中精力,攻坚克难,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创造更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示范区加快建设“六个新城”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