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业发展局工作职能
发布日期: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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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负责推进示范区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整体协调发展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工作。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联系电话:
0375-2667991
办公地址:
平顶山市新城区宏图路中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