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持续发力做好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
发布日期: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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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提升站位抓落实。坚持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 点,把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落实困难群众救 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救助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二是强化沟通聚合力。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列入“三保”重点保障清单,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会同相关部门对重点保障对象开展上门调查摸排,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推动救助政策落实落细。三是严格监管增效益。运用财政直达资金、一卡 通和一体化系统,紧盯直达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强化 分析研判,做到全程可追溯、实时可监控。加强日常监督,对审计、巡视等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形成切实可行的长效监管机制。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困难群众救 助资金 943.7万元,惠及全区困难群众 3415 人,其中向 3364 名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 943.7 万元,向 13 名特困人员发放供养资金 6.7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