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关于规范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绚丽烟花、声声爆竹为新年节日增添了许多喜庆氛围,但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危及人身安全,引发火灾事故。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有关工作的通告》(〔2024〕3号)规定,特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新时代遵规守法的好市民
要自觉遵守、带头执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有关工作的通告》(〔2024〕3号)规定,示范区孟宝铁路以南,湖滨路(环湖路)以北,未来路以西,平鲁大道以东区域内为全时段禁燃禁放区域,全时段不在禁放区内销售、购买、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外,除规定允许燃放的时间外,其余时间不燃放烟花爆竹;遵守安全要求,不燃放禁放种类烟花爆竹,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为身边人树立榜样。
二、争做爱护环境的好表率
爱护大气环境,就是为我们自己营造美好的居住家园;我们要共同树立“少放烟花爆竹,就是爱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的文明过节理念;在过年过节等喜庆的日子里,我们要自觉做到少放烟花、鞭炮,营造文明喜庆过节的好风尚。
三、争做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的宣传员
积极宣传禁燃限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倡导绿色低碳幸福生活新理念,广泛宣传禁燃限放有关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形成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每一位市民都是城市的主人,都是城市环境的守护者,对违反规定的生产、经营、燃放等行为,积极拨打“110”“12345”进行举报,共同守护我们的城市家园。
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年更要天蓝气净。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需要示范区每一位市民朋友共同参与、齐心呵护,我们诚恳地希望您和您的家人自觉遵守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以实际行动为示范区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生态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祝愿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