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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示范区建设露天游泳场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5-11-03 来源: 浏览次数:
提案号
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19号提案
提案者
王英杰
标题
关于在示范区建设露天游泳场的建议
提案内容

按照河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平顶山要建设大城市、发展大工业的总体要求和纳入中原城市群的战略部署,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集思广益,严密论证,科学决策,自2003年起启动新城区开发建设,经过全市上下近20年的不懈奋斗,市委、市政府及主要市直机关在此办公,平顶山学院、河南城建学院等院校精英荟萃,白龟湖科创新城稳步推进,示范区人员密集、百业兴旺,已成为生态宜居的北国江南。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对身体健康的追求越发凸显。游泳场作为健康和娱乐相结合的设施,在炎热的夏季广受市民欢迎,水上娱乐活动的需求旺盛,具有广阔市场潜力。与湖滨新城的定位和形象相比,示范区缺少大型露天游泳场所。

因此,我们建议在示范区建设一座大型露天游泳场。

选址。结合示范区西干渠(朱砂洞干渠)景观绿化工程项目,选址在朱砂洞干渠暗涵出口至蓝湾小学东侧,依托朱砂洞干渠适当拓宽水面形成露天游泳场。

面积。该段河岸线现状最宽90米,最窄18米,建议建设水域面积约2000平方米(宽20*长100米)。

内容。建设内容包括游泳场及管理系统、绿化、亮化、广场、公共卫生间等配套设施。

优势。一是水源有保证,引白龟湖自流水;二是水质好、生态环境好且无污染;三是规避了白龟山水库一级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政策影响,不在其范围;四是成本低,无征地费用,不需要建固定建筑物,施工费用低,建成后仅考虑管理、卫生、维护等支出。

长远发展。配合西干渠建设,可将游泳场建成为生态公园的一部分,视政策允许适度发展水上娱乐、餐饮、住宿、小商品等产业,充分发挥示范区水美景美的自然优势,充分提升平顶山湖滨城市的品位和形象。


承办单位
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办理结果
B
答复内容

王英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示范区建设露天游泳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示范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区高度重视城市功能完善提升工作经认真研究,针对您提出的建设露天游泳场的建议示范区正在建设的西干渠绿化项目景观设计方案中涵盖亲水沙滩功能,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因土地性质、工程造价原因,原设计亲水沙滩位置暂调整为铺设草皮项目建成后根据实际条件和居民要求将适时恢复亲水沙滩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