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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2026424号】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示范区环湖路沿线(留村段)污水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8 来源: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示范区环湖路沿线(留村段)污水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6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平示采磋商-2026-7

2、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示范区环湖路沿线(留村段)污水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317570.43元。最高限价2317570.43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平公资采2026

424号-1

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示范区环湖路沿线(留村段)污水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项目

2317570.43

2317570.43

2317570.43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湖滨路沿线,东、中、西留村,目的是解决环湖路沿线住户、商户生活污、废水排放问题,提升周边环境质量。

5.2采购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

5.4质量要求:合格。

5.5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出具书面承诺书)。

3.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3.5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上述信用信息应在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参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供应商须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在采购期间,采购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供应商需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逐条承诺。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5月29日至 2026年6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和下载磋商文件,不接受其它形式。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至时间:2026年6月9日9时00分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6月9日9时00分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注意事项:本次采购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磋商现场,磋商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1410400769496367B

人:焦女士

联系电话:0375-2667637

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1410400744073608N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67889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产业集聚区院内2号楼5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375-3392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桃花源小区南门往西80米路南

人:杜世豪

联系方式:0375-2212669   13733799758

3、项目联系方式

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0375-2212669   13733799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