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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2026424号】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示范区环湖路沿线(留村段)污水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09 来源: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平示采磋商-2026-7。

2、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示范区环湖路沿线(留村段)污水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5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6年6月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平公资采2026424号-1

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平顶山市豫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 4 号(光明路水厂院内)

2292000.00

评审总得分: 84.33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示范区环湖路沿线(留村段)污水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项目

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60日历天

李国钧

241101018378

三、评审专家名单:张永强、栗震、王晓恒(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和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向成交人收取。

收费金额:249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评标结果、成交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平顶山市豫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成交人,其他投标人未成交。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部门:

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1410400769496367B

人:焦女士

联系电话:0375-2667637

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1410400744073608N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6788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产业集聚区院内2号楼5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375-3392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桃花源小区南门往西80米路南

人:杜世豪

联系方式:0375-2212669   13733799758

3、项目联系方式

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0375-2212669   13733799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