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6424号】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示范区环湖路沿线(留村段)污水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平示采磋商-2026-7。
2、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示范区环湖路沿线(留村段)污水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5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6年6月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平顶山市豫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 4 号(光明路水厂院内) | 2292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 84.33分 |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示范区环湖路沿线(留村段)污水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项目 | 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60日历天 | 李国钧 | 豫241101018378 |
三、评审专家名单:张永强、栗震、王晓恒(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和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向成交人收取。
收费金额:249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评标结果、成交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平顶山市豫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成交人,其他投标人未成交。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部门:
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1410400769496367B
联 系 人:焦女士
联系电话:0375-2667637
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1410400744073608N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6788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产业集聚区院内2号楼5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375-3392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桃花源小区南门往西80米路南
联 系 人:杜世豪
联系方式:0375-2212669 1373379975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0375-2212669 13733799758
豫公网安备 410402020001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