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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2026626号】平顶山市新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络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3 来源: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新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络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716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平示采磋商-2026-8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络运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90000.00元

最高限价:59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

平公资采2026626-1

平顶山市新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络运营服务项目

590000.00

59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平顶山市新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络运营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服务内容和要求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服务期限:一年

5.4、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规范,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环保政策,扶持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 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0706日至202607月15,每天上午 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3.方式: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0716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0716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单位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2667637

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5-2667889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院内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5-2667826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希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五一路街道矿工路中段132号五一路办事处4楼407

联系人:冀先生

联系方式:0375-6160002    1773756055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冀先生

联系方式:1773756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