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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新城区分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新城区分局治理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16 来源: 浏览次数:
 
平国土资新城字〔2012〕5号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新城区分局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新城区分局治理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执法队、中心所:
现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新城区分局治理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二年四月九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新城区分局

治理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平顶山市纪委、平顶山市监察局、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治理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纪发〔20122)及《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国土资源系统关于治理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国土资[2012]39号)精神,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胡锦涛同志关于“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相协调”的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统筹解决土地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杜绝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等现象,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为全面推进新城区城市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通过专项治理工作,收回一批闲置土地, 盘活一批存量用地,调整一批低效用地 , 促进一批项目开工,查处一批违规用地及土地闲置浪费背后的腐败问题,使2006年至2010年的建设用地批后征地率不低于80%,征后供地率不低于90%,闲置土地处置率不低于60%,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和防止土地出让领域腐败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25日前)

在认真贯彻学习《中共平顶山市纪委 、平顶山市监察局、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治理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的治理范围、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法,逐批、逐宗、逐个项目进行清理并做到准确无误,在澄清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底数的基础上建立自查台账,并填写有关附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政策界限,研究解决办法,制定处理方案,及时进行纠正处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结束后,写出工作总结并于422日前报市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改阶段(4月265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