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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土资源局新城区分局关于印发全区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16 来源: 浏览次数:
 
平国土资新城字〔2012〕6号
 
平顶土资源局新城区分局
关于印发全区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执法队、中心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国土资源平安建设暨信访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化解信访积案,有效遏制京访、省访高发频发势头,实现全区国土资源信访形势持续好转,根据《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全市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平国土资[2012]4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百日行动。现将《新城区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新城区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
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信访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地化解涉及国土资源的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市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分局决定从4月20日至6月30日,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百日行动的决策部署,按照“化存量、控增量、减总量”的工作思路,整合力量,强化措施,落实责任,通过对信访事项排查一批、化解一批、终结一批,努力实现全区国土资源信访形势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使上级交办和科(室)、执法队、中心所国土资源自行排查梳理出的信访积案基本得到有效化解,确保全区国土资源信访总量明显下降,避免由于信访事项的累积叠加、沉淀、聚集而引发矛盾激化升级,杜绝因信访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最下限度地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方法步骤
(一)排查梳理阶段(4月20日至4月27日)
各科(室)、执法队、中心所要用一周时间梳理本辖区内的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各科(室)、执法队、中心所对国土资源信访案件要按照一案一档建立台账,明确责任,明确处理时限和要求。
(二)集体化解阶段(4月28日至6月25日)
各部门要按照“调处与稳控并重,化解与教育并重,整治与防范并重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推动”事要解决,案结事了。促使信访人息诉罢访。对一些进京到省重访、案情复杂、跨度长、涉及单位较多的历史遗留问题,具体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因案施策,集中化解。二是领导包案,深入化解。三是推进终结,依法化解。四是完善政策,促进化解。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
全面分析信访积案化解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分析研究化解积案过程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并将行为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制度化,百日行动结束后,对专项行动不重视、成效不明显、压案不查、化解不力等问题,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四、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丁玉萍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执法队、中心所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徐怀俭同志处理百日行动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