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 平示范办〔2022〕18号 | 索引号 | 744073608-00000-2022-00004 | 关键词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有效 |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滍阳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25日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质量推进
“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着力建设“四城四区”发展愿景,通过劳动者技能培训、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助力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办〔2021〕2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5年,完成2.55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2.10万人(含新增高技能人才0.55万人)取得相应证书。全区持证人员(含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3.00万人,占从业人员的60%以上。其中,技能人才(指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总量达到2.00万人,占从业人员的40%左右;中高级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68万人,占技能人才总量的80%以上。力争全区技能劳动者全部实现持证就业。累计实现新增就业1.50万人以上(含城镇新增就业1.30万人)。确保通过持证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实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与经济增长同步。
到2035年,全民能力素质明显提高,全区从业人员基本实现“人人持证”,居民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实现“技能河南”目标。
二、主要措施
(一)立足应训尽训,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1.围绕产业集群用工需求,精准开展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围绕着力建设“品质新城、产业新城、园林新城、文化新城、记忆新城、幸福新城”的发展愿景,实施技能人才培养、“万人助万企”职业技能培训等计划,根据企业需求,从人员招聘、推荐就业、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等方面,提供订单式、全链条培训,全力服务我区产业发展。到2025年,为我区支柱产业和乡村振兴定向式培训紧缺技能人才0.55万人。[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农综办、区招商局、区社会事业局、区计卫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工会、区团委、区妇联、各镇(街道)]
2.推动企业实施在岗职工全员提升技能培训。指导督促企业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大力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大幅提升技能水平,实现全员持证。紧密结合智能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数字经济三大主导产业,对重点关键岗位职工开展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培训,加强技术研修攻关,扩大高技能人才供给。支持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培训机构,建立职工培训中心、网络学习平台等开展职工培训,积极承担中小微企业和社会培训任务。持续实施技师培训项目,加大重点领域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培养。推行“招商引资+技能培训”,紧密结合企业需求精准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培训。扩大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规模,年培训0.01万人以上。支持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农综办、区招商局、区社会事业局、区计卫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工会、区团委、区妇联、各镇(街道)]
3.推动院校全面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引导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两所高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开展复合型人才培养。大力发展技工教育,以优质技工院校(平顶山市增彩技校)和优质专业(汽车维修、汽车营销)为抓手,对接(平顶山威佳泰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及平顶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产业实际,优选工种,精心组织、系统训练、科学培养,着力构建“新城汽修”人力资源品牌。年培训人次不低于在校生数,鼓励每名学生毕业时至少取得1个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各镇(街道)]
4.推动公共就业训练中心和社会培训机构面向广大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谋划建设区“人人持证”公共实训基地,大幅度提升培训质量培训效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统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布局和专业设置,优先支持社会和企业急需类培训机构发展。遴选优质培训机构,面向农民工、退役军人、转岗职工、残疾人、社区矫正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开展以持证就业为目的的菜单式、项目制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力度。大力开展返乡创业专项培训,试点建设一批返乡创业技能服务工作站,开展送培训评价进乡村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年培训0.51万人次、0.42万人(含高级工以上0.11万人)取得证书。[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法制办、区财政局、区农综办、区招商局、区社会事业局、区民政局、区村镇办、区妇联、各镇(街道)]
(二)树立持证导向,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5.深化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改革。做好技能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工作。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指导企业自主开展技能岗位人员全员定级和晋级评价。支持院校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广泛开展评价活动。推进中等、高等职业学校和本科院校在校生“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评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直接参加中级工评价,高等职业学校、本科院校应用型专业毕业生可参加高级工评价。加快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建设,实现技能类职业(工种)全覆盖。落实省职业技能评价目录消单制度,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均可在全省职业技能评价目录清单内的机构免费参加评价,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元、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初级工证书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280元、技师350元、高级技师38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评价补贴,同一人员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得重复申领,加强日常监管和绩效评估,对出现问题的机构动态退出。支持乡村振兴和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6.精准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服务。鼓励具备职业技能培训职能的各类培训资源,在许可的职业(工种)范围内开展普惠性培训。依托全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打破部门数字壁垒,做好网上培训、过程监管、结业考核、鉴定评价、补贴申领、查询统计工作,将全区补贴性培训评价项目、机构纳入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劳动者职业培训评价电子档案。实现培训评价信息与就业社保、河南政务服务网互联共享,一点登录、在线查询,提升“数治”监管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各镇(街道)]
7.全面推广使用职业培训券。对有培训意愿、符合补贴条件的劳动者发放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完善“发券-培训-评价-持证-兑现”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实名制、不得转让、以证换券、无证无价”要求。通过个人领取使用、培训机构登记验证、人社部门管理审核等流程,优化对劳动者培训就业全链条服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各镇(街道)]
(三)强化内拓外展,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就业创业支持体系
8.鼓励就地就近和有组织输出就业。加强省际劳务协作, 持续开展“ 豫见·省外 ”系列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主动与劳务用工集中地域和重点企业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多渠道、多举措开拓劳务市场,积极创建“多元化可持续劳务合作”和“区域式点对点深度合作”等长期、稳固、友好的劳务协作关系,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鼓励就地就近吸纳就业,对年度内新吸纳持证人员稳定就业1年以上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助,累计不超过20万元。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主体,介绍持证人员实现省内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并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每成功介绍1人给予300元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9.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创业辅导“四位一体”创业服务体系,每年发放800万元以上创业担保贷款,开展创业培训0.018万人以上,支持0.02万人返乡下乡创业,带动0.26万人以上就业。对获评市级大众创业示范园区和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贴;创业成功项目获评市级大众创业优秀项目和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相应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扶持补助。[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10.打造人力资源品牌促进就业。坚持标准引领、市级带动、区镇(街道)联动、试点先行,顶层谋划,持续打造“新城家政”等区域人力资源品牌,推进“一区一品牌”建设,积极推荐省市级人力资源品牌,遴选培育区域人力资源品牌,将人力资源品牌打造为示范区就业名片。[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农综办、区招商局、区社会事业局、区村镇办、各镇(街道)]
11.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引导就业。大力培育人力资源市场,实现技能培训与就业服务的有效衔接。加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队伍建设,统一服务清单、行为规范、规章制度等标准,鼓励建设完善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扩大“万人助万企”服务供给,提升营商环境服务水平。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技能圆梦技行天下”等“11+N”专项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快办”“减证便民”行动,推进“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全面应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四)完善评选竞赛机制,建立健全技能人才激励体系
12.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种职业技能大赛。条件成熟时,及时组织开展我区技能大赛。落实《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加强竞赛信息化、标准化、专业人员队伍等建设,提高竞赛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工会、区团委、区妇联、各镇(街道)]
13.加大对技能提升项目支持力度。持续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14.加大优秀高技能人才奖补力度。积极组织参加“中原技能大师”“中原大工匠”“中原技能大奖”和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评选活动。对我区引进的各类高技能领军人才和引进高技能人才的企事业单位,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工会、区团委、区妇联、各镇(街道)]
15.建立技能导向激励机制。推进《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实,分类引导企业健全体现技能价值的薪酬分配制度,完善技能人才与科技成果、创新绩效挂钩的奖励制度。支持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允许院校从校企合作、社会培训评价等工作中获得合理报酬,由院校按规定自主分配。落实参赛选手赛前培训和取证政策。全面贯通技能人才与专技人才发展通道,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在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以及确定工资薪酬、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方面享受相关待遇。“中华技能大奖”、世赛金牌获得者,可直接申报相应系列正高级职称;“中原技能大奖”“中原技能大师”“中原大工匠”和国赛金牌获得者、世赛获奖者,可直接申报相应系列副高级职称。将世赛获奖者、国赛获奖者、省赛金牌获得者纳入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适用人才编制政策,按规定办理入编入岗手续。[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各镇(街道)]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成立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区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重大事项,解决重点问题,构建区级统筹、人社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各成员单位实施的工作格局,高规格推动纵深实施。区人社局设立“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全区资源,加强分类指导,为工作推进提供有力保证。
(二)压实工作责任。在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各部门各行业按照职能负责本领域各类人才培训评价取证工作。组织人社部门负责人才工作统筹、综合协调、任务分配、制定相关政策、组织技能培训等级评价等政策。宣传部门负责“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宣传。教育部门负责本系统业务培训。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服务人员、孤残儿童护理员及退役军人等培训。法制部门负责社区矫正人员等培训。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拨付、监管。审计部门负责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训。社会事业发展部门负责文化艺术类、工艺美术、旅游、非遗传承等培训。计卫部门负责医疗照护、健康管理等培训。科技、发改、建设、招商、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别负责创新型科技人才、企业职工、建设行业人员、交通物流人员、家庭服务和电子商务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等培训。村镇建设管理部门负责乡村振兴带头人、农村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培训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支持力度,通过就业补助资金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提取、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部门培训资金、地方人才经费以及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多种方式,对“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经费应保尽保。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对发生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四)严格绩效考核。将“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列入区管委会重点民生实事,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坚持月调度、季通报、半年督导、全年总结。对工作进展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的予以批评。适时开展观摩活动。
(五)强化宣传引导。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大《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宣传力度,大力选树优秀技能人才典型,树立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鲜明导向,营造“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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