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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07 来源: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平示范办〔2022〕36


 

滍阳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22〕14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平政办〔2022〕15号)精神,全面推动企业生产经营,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按季度缴纳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按照有关规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对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6个月房租。持续清理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区综合办公室、平新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鼓励企业满荷生产、挖潜增效。按照省市惠企纾困有关政策,对 2022 年第一季度保持连续满负荷生产且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财政奖励。〔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平新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企业融资支持。深入开展金融支持市场主体特别帮扶行动,从2022年到2023年6月底,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贷款余额增量的1%给予资金奖励。开展常态化线上银企对接活动,积极推广“信易贷”、政府采购合同等融资模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适时组织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与企业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我区相关产业,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平新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做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和“就业援助月活动”,举办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积极为用工企业、务工人员提供对接平台、贴心服务,号召用工企业采取进校园、入乡村等多种形式进行招工。对依法设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职业中介机构免费介绍求职者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职业介绍补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受疫情灾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3个月,缓缴政策执行期到2022年年底。延迟缴费期间,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支持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加强与院校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平新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区教育体育局、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养老医保中心,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加大服务业企业支持力度。策划开展地方特色商品展、休闲旅游季、特色美食节、惠民文化消费月等多样化、系列化促消费主题活动,实现“周周有活动、月月有亮点”。鼓励实物商品消费,加大对购买新乘用车的补贴力度,结合实际开展家电家居下乡、绿色智能家电补贴、智能手机以旧换新活动。积极争取市财政给予的促消费补贴资金。提振文旅餐饮服务消费,推出民宿、美食等特色旅游线路,鼓励景区、运动场所延长夜间经营时间。〔责任单位:区招商融资促进局、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区教育体育局、区财政局、平新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强化重点外贸外资企业帮扶。优化信保承保理赔条件,扩大中小微企业出口信保统保覆盖面,鼓励推广小微出口企业“单一窗口+出口信保”模式,扩大保单融资规模。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用足用好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安排的外贸产业专项信贷额度,分类支持重点外贸企业、龙头生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尝试设立并逐步扩大出口退税资金池和外贸贷规模,继续加快出口退税进度,2022年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鼓励企业在重点国家和市场布局建设海外仓,认定省级跨境电商海外仓示范企业并给予资金扶持。贯彻落实《河南省省级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资〔2018〕62号)要求,积极向外资企业宣传各类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招商融资促进局、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平新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七、优化投资审批流程。发挥“容缺办理”“区域评估”“联合审验”等改革创新举措叠加效应,将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60个工作日以内,实行承诺制的备案类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优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对政府相关规划已经明确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对改扩建项目和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合并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在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实施分步施工许可。对开发区备案类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实现“拿地即可开工”。(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示范区分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平新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区行政服务中心)

八、强化惠企政策靠前发力。加快政府财政资金下达拨付,对直接用于企业、产业、项目的各类奖补等专项资金,加快下达支付进度。持续强化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建立项目“月报月审”机制,合理确定资金需求,加快已发行债券资金的使用进度。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直达企业机制,支持企业纾困解难。〔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区科技局、平新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加强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强化省重点项目用地指标保障,积极争取国家用地指标和盘活存量资源,实现重点项目应保尽保,利用省级以上开发区用地审批直通车制度,开辟重大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做到即来即办、快审快批。贯彻落实省级重大项目能耗和煤炭指标单列实施办法,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纳入实施能耗和煤炭指标单列范围。实施差异化环保管控政策,环保管控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重点项目不采取停工措施。(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示范区分局、环境保护局、国土建设环保局)

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区级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实现“一口进、一口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加快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有诉即办”。组织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开展重点指标攻坚行动。〔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区发展改革规划局牵头,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配合〕

围绕强化惠企纾困、稳定经济运行,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同步实施支持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恢复发展若干措施、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实施方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形成“1+3”政策体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完善政策制定、实施、反馈、督查、落实工作闭环,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解读、业务指导、跟踪调度等工作,对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调整完善政策。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合力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本通知中所列各项财政支持资金,根据市级文件精神,按市区两级各承担50%执行。

附件:1.支持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恢复发展若干措施.docx

   2.示范区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实施方案.docx

        3.示范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