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平示范办〔2020〕2号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滍阳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为确保全区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办发电〔2019〕43号)精神,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就做好节日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工作
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民生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尤其要深入到困难群众中去,开展帮扶救助、走访慰问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要特别重视安排好临时过渡群众和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把帮助这些群众过好春节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工会、各镇(街道)要认真做好老党员、老红军、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军烈属、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困难党员、驻军的优抚和慰问工作,切实解决好他们的实际问题。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执法检查,确保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国土建设环保局、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加强水电气暖供需衔接,认真做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工作。农业综合管理办公室、各镇(街道)要抓好今冬明春农业生产,搞好越冬作物田间管理,确保小麦安全过冬。
二、丰富群众节日精神文化生活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社会事业发展局、各镇(街道)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努力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如“2020示范区乡村春晚”、“寻找村宝”文化志愿公益活动、春节期间系列文化活动等);广泛开展社区、广场文化活动,满足和丰富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社会事业发展局、公安分局、监察室、新闻中心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坚决禁止低俗文化演出和传播腐朽文化,反对和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问题。要切实加强辖区内互联网管理,加大网吧监管力度,及时封堵和清除互联网上反动、恐怖、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
三、切实抓好节日安全生产工作
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排查与监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监局、国土建设环保局、综合办公室、发展改革规划局、教体局、计生卫生局、农业综合管理办公室、各镇(街道)、公安分局、食药监分局、消防大队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机关院内、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民爆器材、商贸服务、消防、畜牧检疫、饮食卫生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事故隐患,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各类群众性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因拥挤、践踏等造成人员伤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生态文明
综治办、信访局要在节前集中开展人民内部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特别要从源头上预防社会影响面大、可能激化升级、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问题楼盘、非法集资、环境污染、安全生产、涉法涉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安定因素,有效防范大规模群众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综治办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切实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公安分局要依法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继续对刑事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要强化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动态管控。要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应对能力,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处置。环境污染攻坚办及成员部门要落实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进“三散”污染治理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确保生态质量持续改善。
五、坚持不懈正风肃纪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倡树“五比五不比”,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求,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要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坚持绿色消费观念,坚持勤俭过节、健康文明过节,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对典型问题要点名点姓通报曝光。同时,紧盯节日期间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责任等工作,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督查检查考核、评比达标事项等,大幅度减少会议、台账、报表、材料等,坚决把中央和省、市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细。
六、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昼夜值班制度,严格领导同志带班制度,严格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肃各项值班纪律。副县级以上干部、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一把手因特殊原因需要外出的,必须向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请假。其他领导干部外出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各镇(街道)党政一把手一般不得同时外出,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外出请假批准后,要报综合办公室。春节放假期间,各部门每天必须有一位领导同志在岗值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遇有重特大事故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对因通讯联络不畅、贻误工作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处突准备,强化应急协调联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
时至岁末年初,各级各部门要保持定力,认真总结盘点全年工作,拾遗补缺、补齐短板,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积极谋划明年工作、明确目标和路径,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0年1月8日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