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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1-11 来源: 浏览次数:

 

共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26日至5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进行了巡察,7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升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高位推动,把牢政治方向抓整改。示范区党工委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自觉把做好整改工作作为政治试题严肃作答,作为政治任务坚决完成,坚持以上率下,从党工委班子抓起,从班子成员自身做起,带领并督促全区上下坚决整改落实。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管委会主任任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主要责任单位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整改落实工作统筹协调和督办落实。同时结合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领导小组下设1个综合组,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行政事务4个专项小组,分别由党工委班子成员兼任小组组长,形成“1+5”推动体系,真正做到巡察整改每项工作有人管、有人促、有人盯。

周密部署,压实政治责任抓整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工委书记第一时间全面对照、主动认领,7月17日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巡察整改相关办法、规范等文件,按照“问题个个要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措施条条能落实”原则,制定了《示范区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将反馈问题逐项细化措施,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纪检、组织、宣传部门分别制定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形成了巡察整改1+3”方案体系。为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于7月28日召开示范区贯彻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为深入推进问题整改,于82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检视问题和不足,为抓好全面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健全机制,落实政治要求抓整改。党工委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担当作为、带头较真碰硬,认真研究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要环节,先后3次主持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推动整改事项见底清零。党工委班子成员能够以身作则,对自身和分管领域存在问题主动认领,扎实整改研究解决整改落实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有效落实。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每周逐项对照梳理出的整改任务,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定期更新、动态跟进,确保整改落实的政治任务能落地、见实效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各单位紧盯整改事项,同步推进落实,形成了党工委统揽、逐级负责、上下联动整改落实工作格局。

(四)加强督查,突出政治标准抓整改。巡察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挂图作战,通过电话询问、工作提醒、发函催办等形式,及时将整改进度、存在问题需加快推进完善总结事项建议意见,传达至各整改事项牵头领导和牵头单位,传导树立“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到位就是渎职”观念,对标对表市委巡察整改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审核把关整改资料、整改成效、整改报告,对存在落实不到位资料不规范、成效不显著等问题坚决予以退回,下达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切实提高整改质量,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巡察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印发巡察工作提醒13个、催办通知26个。

二、标本兼治,全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见底见效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立足“三区一中心”功能定位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1)在确定长远发展目标缺少整体谋划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规划引领,高质量推动区域规划建设,优化空间布局,推进产城融合发展,谋划示范区发展定位、发展方向,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通过调研多家编制机构,收集省、市关于支持示范区发展的相关文件,目前已初步确定示范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单位,初步形成示范区建设的总体实施方案。

2)在确定主导产业方向上把握不准问题

整改情况:以规划为引领,坚持围绕主导产业,落实产业布局,开展招商资、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做好规划修编等工作,初步确定主导产业,同时围绕主导产业正在细化招商图谱。

2.在选人用人工作中标准不高、导向不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匡正选人用人规矩意识。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5次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制度规定,强化党工委领导班子以制度管人管事政治习惯,提高党工委领导班子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意识。二是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针对巡察反馈干部选用等问题,制定了《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讨论决定办法》《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动议工作办法》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办法》等11项干部选用制度,规范干部选任工作程序,严肃选任工作纪律。三是完善考核树正选人用人导向。制定了《示范区推进高质量发展差异化管理目标考评管理方案》《科级干部实绩清单制度》,突出分级分类差异化考评,按照凭实绩用干部标准,确保把政治过硬、业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用到合适岗位。

3.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8月30日、9月30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纪律的论述摘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章节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等内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领会精神,把握实质,不断锤炼党性修养,明确行为规范。二是制定了《示范区党工委落实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工作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体系,特别是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修订《中共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等6项制度》,进一步明确规范党工委的工作职责,组织原则和决策程序,完善党工委会议、中心组学习、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等制度,促进党工委决策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

4.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认识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整理印发《中央、省市“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文件及部署要求资料汇编》,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工作要领,提升政治站位,持续推动中央、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二是制定了《示范区贯彻落实省市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明确重点,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切实推动政策落实,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印发了《关于2020年地方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较上年压减区级一般性支出10%以上,已完成基本民生支出4472万元;制定了《“三保”风险应急预案》,三保”资金支出1.0524亿元。加大居民就业扶持,通过稳岗就业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20万,落实上级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奖补资金180万,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523人。拨付资金1.059亿元支持城市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出台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扩大减税降费规模,减税降费2688万元。三是制定了《2020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攻坚任务,科学精准施策,开展“散乱污”企业巡查和建筑工地“黑红旗”月考核,保持动态清零现状,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优良天数同比上升幅度连续三个月全市第一。

5.政绩观存在偏差问题

1)存在急功近利思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加强政绩观教育,8月27日,举办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做合格党员干部”为专题的第5期示范区大讲堂,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执政为民的政绩观。二是建立了《示范区招商选资项目推进工作机制》,规范前期考察、协议签订等关键环节,确保项目推进过程中依法依规,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聚焦四张图谱”,持续开展“四个拜访”,党政一把手围绕区域主导产业亲自挂帅登门招商,为区域高质发展“引凤筑巢”先后赴四川、上海、福建等地招商洽谈14次,共签约招商项目7个,总投资33.48亿元,1-9月实际利用省外资金20.3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8%。

2)存在报喜不报忧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向区党工委报送工作报告的通知》,坚决纠正和杜绝工作中出现报喜不报忧、报功不报过现象。二是建立了《示范区招商选资项目推进工作机制》,规范招商项目引进、入驻、投产等主要环节,做好项目的前期服务、履约监管等工作。三是坚持县级干部包项目制度,定期研判解决制约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各项难题,充分发挥首席服务官作用,采取上门服务和“1对1、点对点”服务模式,助推项目早开工、早达效。

3)存在“新官不理旧账”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关于开展“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梳理,厘清旧账底数,并将旧账逐条逐项分解到责任部门、责任领导,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工作不走过场,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现象发生

6.规矩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讲政治守规矩讲话精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组织开展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做合格党员干部为主题的示范区大讲堂,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党的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不断营造讲政治守规矩的浓厚氛围。二是印发《关于示范区加强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意见》《关于落实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工作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强化对各级党组织遵守政治规矩的日常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善用纪律审查,把纪律规矩严起来,旗帜鲜明的查处违反政治规矩问题。

7.班子不够团结问题

1)存在“帮圈文化”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整治“帮圈文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围绕党员干部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圈子”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二是组织各级各单位党员干部签订抵制“帮圈文化”承诺书1097份(科级以上干部280份),逐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出台《关于加强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意见》,推动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四是将“帮圈文化”专项整治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是否存在拉关系、找门路、套近乎、站队伍等问题“全面体检”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效果。五是对全区32家单位进行专项重点督导检查,通过座谈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排查“帮圈文化”问题,最大限度压缩“帮圈文化滋生蔓延空间。

2)班子未形成合力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分开展和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谈心交心经常化,通过8月24日召开示范区党工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深入反思剖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共同经历了一次党内政治生活锻炼,进一步沟通思想,加强团结,增强班子合力。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8.领导班子能力建设需强化问题

1)整体功能不够优化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区管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分析研判,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结构、专业、年龄等情况台账,结合年度考核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建议,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和工作水平。

2)个人素质水平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梳理制定2020年全区干部教育计划,有针对性开展教育培训,解决部分干部本领恐慌、眼界不宽、办法不多的现象。2020年下半年计划举办培训班4期,目前已举办示范区大讲堂和科级干部培训班各1期。

9.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偏差问题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认识。4月309月30日,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央新修订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平顶山市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一岗双责推进有形有效”实施办法》,让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明晰应当承担的工作责任、应当履行的规定动作,强化对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厘清责任。制定《示范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一岗双责推进有形有效”实施办法》,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党工委承担的十项具体责任,提出“加强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等六项重点任务和“落实六个纳入”等三项保障措施,进一步细化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谁来抓、抓什么、怎样抓,提高了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考核制度,持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责任落实。三是常态推进。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研究和分析研判,党工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每季度分析研判1次意识形态工作。6月29日,召开全区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区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专题部署6月9日、8月25日,先后两次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

2)班子成员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示范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一岗双责推进有形有效”实施办法》,建立示范区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分管领导直接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打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最后一公里”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学习强国挑战答题知识竞赛理论宣讲进基层活动,意识形态责任制知识测试选拔出2个优秀宣讲作品和1个视频作品参加全市决赛。三是制定意识形态业务培训计划,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抵制西方错误思想和价值观的渗透影响。

10.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深入、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选题会商,及时跟进学。巡察整改以来,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2次,学习前制定初选内容,征求意见后确定学习内容,确保及时学习不拖延。二是把准方向,紧扣主题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中心组学习的核心主题,9月30日第五次集体学习参学范围扩大到全区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镇(街道)党政正职,集中收看微党课“如何读懂《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集体研读第三卷部分章节,在读原著、学原文中悟原理、掌要义,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三是健全制度,规范严格学。制定了2020年度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意见和党工委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重点,规范自学、考勤、调研、学习档案、学情通报等规定,区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1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民主生活会流程。按照“兰考标准”制定《示范区党工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流程》明确会前准备、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环节步骤,规范各级党(工)委民主生活会各项程序。二是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区党工委主要领导与每位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并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记录,谈出问题,谈通思想,达到了统一思想的效果。三是建立民主生活会审核制度。区党工委书记主持撰写区党工委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做到亲自把关。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示范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2019年度党工委民主生活会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通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征求各类意见建议8月24日,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个人剖析查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和批评团结预期效果。9月30日前,各级党组织相继召开了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

12.党的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三会一课”制度,使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记录本》全程记录,实现“三会一课”、党费收缴、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支部活动记录“一本通”。二是制定了《全区“补短板、强基础、晋位次”活动实施方案》,推进“阵地建设标准化、机制运行规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三是运用《示范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书记和党务骨干专业化培训,不断提高党建业务素能。四是严格实施《党员证》制度,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活动进行微管理。五是印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提出规范要求,明确专题内容,确保各级各部门高标准、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目前已全部召开。

13.开展主题教育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通知》,督促各级党组织对照主题教育巡察反馈问题自查整改,目前全部完成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二是编制了《示范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资料汇编》,本着以考促学,学测结合,增强工作能力的目的,于9月16日组织全区科级党员干部进行政治理论知识集中测试,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三是印发了《关于建立示范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的通知》,明确党(工)委会议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党章学习教育制度、“政治体检”制度等14项制度,推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党性教育、检视整改、担当作为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4.党员模范作用发挥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员违规违纪集中排查行动。每季度梳理汇总全区党员违规违纪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排查出的违规违纪党员,均按规定处置到位。二是实施“头雁引领”行动,不断优化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立村级后备干部台账,对纳入村后备干部进行动态管理。先后有8名通过全省成人统考的村干部到平顶山学院报到参加“双提升”,9名优秀党支部书记参加省集体经济、美丽乡村等专题选调培训。三是加强党员“微管理”,出台了《关于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员证>使用严格党员队伍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党员证》使用和管理,实施季度审核调阅,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15.软弱涣散村基层党组织整顿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新一轮村级组织换届,制定了《示范区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有关准备工作任务清单》,对村(社区)“两委”意向人选实施联审,严把人选政审关,确保人选质量。二是开展2019年主题教育期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整治“回头看”,全面完成了2020年上半年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整顿的评估验收。三是对区级备案的村党支部书记档案再审核,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四是制定了《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开展“以案促改”活动实施方案》,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全区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遵纪守法,巡察整改以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书记讲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打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环境。

16.党组织建设不规范,党务干部配备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在全区基层党组织中开展“补短板、强基础、晋位次”活动实施方案》,全面摸底排查并建立台账底册,下步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干部配备进行合理调整。

17.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双推双评三全程”工作标准,对全区拟确定发展对象、积极分子相关材料逐一严格审核,对发展程序不规范、档案材料严重缺失的坚决不予发展,严把党员“入口关”。二是制定了《示范区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近亲属入党有关办法》,严格执行事先报告制度、回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18.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已初步形成自查报告及相关意见建议。

19.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

整改情况:已形成有关意见建议报上级部门。

20.超越权限审批编制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的示范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事项,正在稳步推进。

21.编制划转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机构编制划转到位

22.编制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推进示范区与新城区机构整合套合,待机构编制理顺后,依据三定方案做好编制管理。

23.进人方式不透明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提高进人透明度和规范性。

24.聘干、借调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梳理全区聘干人员所在单位、职务等信息,建立聘干人员台账。参照《平顶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规范借调人员管理。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25.招商项目遗留问题突出问题

1)招商引资把关不严、因资金短缺项目停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示范区招商资项目推进工作机制》,通过首问负责、台账管理、项目会商等九项机制,实现招商选资项目推进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二是建立首席服务官、产业集聚区内部控制和入驻企业年度考评制度,构建辖区企业管理服务体系,帮助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大园区招商力度和前期分析研判,吸引企业落户园区,支持现有企业发展壮大,巡察整改以来,主要领导带队招商9次,考察企业12家。四是针对中兴科技园因资金停滞事项,成立专项工作组,正在梳理中兴产业园建设相关资产,目前土地已收回至国有平台公司,地上建筑正在结算。大圣电子科技园停滞事项,多次约谈企业负责人,协助梳理制约项目建设的主要问题,目前产权问题已进入中院调解程序。针对以上事项下步将通过土地回收、机构重组等方式,盘活闲置低效土地,重新布局调整,保证优质企业和项目用地,促进土地要素配置效率和效益实现最大化。

2)项目用地闲置、低效或改变用途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示范区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清理处置工作方案,对土地闲置和低效用地项目逐宗研判分析,对用地单位负责人进行两次约谈,督促其有效利用土地,盘活土地资产,提高土地利用率;二是函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限制低效闲置用地项目办理抵押登记,已办理抵押的到期后不予续期。三是针对涉嫌闲置的鹰城商务中心项目,目前《示范区城市总体设计》编制工作正在进行,设计单位正在收集资料,进行前期分析研究。待编制完成后,按照《城市总体设计》规范要求,对鹰城商务中心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重新编制,修编完成后立即督促各项目单位开工建设;涉嫌闲置的黄洋科技园项目,目前处于查封期限内,待到期后,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低效利用土地的宝钢产业园、威佳汽车城、清华紫荆园项目,已对其项目单位进行约谈,并作出书面承诺,明确开工建设计划及目标,如未能履行承诺,将实施分割转让、签订补充合同、有偿收回、追究违约责任等方式督促开发建设;低效利用土地的平开电力项目已宣布破产,处于资产处置阶段,存货及原材料已处置完毕,土地及其他资产的处置,等待市中级人民法院意见。四是经对清华紫荆科技园多方核查,建筑主体经规划部门批准建设,根据目前项目用地使用现状,未发现改变土地用途现象,下步将加大对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发现违法改变土地用途现象,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3)诉讼纠纷叠加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项目招商、落地等过程中产生的诉讼纠纷,已制定《示范区招商选资项目推进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协议的审查、拟用地产权的调查等主要环节,做好项目的前期服务、履约监管等工作,有效避免协议纠纷。

4)国有资金面临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梳理排查企业拨款事项,建立资金往来台账,逐项分析现状,评估风险,制定措施,加强监管,防控资金风险。区属国有平台公司均建立《投资管理制度》和《对外借款管理制度》,规范投资管理和借款等行为。

26.重点民生工程项目推进缓慢问题

1)市政道路、景观绿化工程竣工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制定了《市政道路、景观绿化工程等项目的招标工作流程图》,对招投标前征地拆迁、项目环评等前置条件审核进行规范,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和《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出台了《市政工程推进管理机制》《工程施工管理办法》,建立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工作机制,确保项目工程做到“三控”(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两管”(合同和信息管理)、“一监管”(安全监管)、“一协调”(组织协调)。三是主要领导定期召开会议,责任部门实施周例会制度,建立项目跟踪台账,协调解决项目问题,推进项目建设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各类会议16次,解决重大问题7项。四是针对博文路(湖滨路—未来路)停工事项,按照财税体制改革规定,经向市财政局协调,1300万的博文路工程款指标已下达区财政,目前现场已完成围挡搭设约600米,临时管理用房及水电已准备完毕,土地已分解,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已签订,该工程正在有序推进。

2)安置小区群众上楼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保障性住房工程管理办法》《南宋、东滍项目进度计划》,实行项目周例会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建设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解决重大问题23项。二是建立了《保障性住房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监管使用,严格审查应付账目,按照项目工程计量和融资还款情况,及时申请、拨付建设费用。三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积极申请棚改专项债,对接金融机构,6月份以来共申请项目资金853.37万元,棚改专项债券2亿元。四是梳理安置需求,做好项目前期投资估算和谋划,提前启动征地拆迁、手续办理和配套建设等工作,及时完成拆迁、三通一平等前期准备工作,为项目顺利开工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五是积极开辟重大民生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已完成减免工程支付担保、农民工支付担保、免除扬尘管控停工等事项的申请提交。六是针对东滍安置小区、南宋安置小区尚未交房事项,受扬尘管控、融资贷款、疫情及雨雪天气等因素影响,建设较为缓慢,南宋项目已累计停工162天,东滍项目已累计停工486天,鉴于以上情况,通过倒排施工计划,加快追赶工期,目前南宋项目共6栋住宅楼已封顶2栋,其余4栋正在进行主体施工,预计2022年10月份竣工验收。东滍项目共7栋住宅楼均已封顶,正在进行装饰装修,预计2020年12月底前竣工验收。硃砂洞回迁事项,通过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拆迁分房工作专班,入驻一线,实施挂图作战、早中晚例会制度,助推搬迁上楼工作。目前原村386处房屋,已拆除381处,安置小区已摇号分房826套,回迁率达98.7%。

27.政府债务融资困境重重问题

1)债务负担重,化解难度大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示范区关于2020年债务风险控制及化解方案》,严格按照债务管理规定,并依据市人大批准的债务限额进行举债,遵守债务限额,稳妥化解债务风险,避免债务违约现象。截止2020年9月,示范区政府债务按时还本付息,未出现债务违约。

2)平台公司融资难,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大问题

整改情况:为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和整合,区属国有平台公司制定了《市场化改革方案》,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市场主体,提高投融资能力。出台了《投资管理制度》和《借款管理制度》,规范投资和借款行为,确保债务有效监管,规避债务风险。

3)平台公司资本运作低效问题

整改情况:清理论证区属国有平台公司资本运作低效项目,未发现巡察反馈以外资本运作低效项目。针对平顶山金融中心项目搁置事项,《示范区城市总体设计》编制完成后,立即启动金融中心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等建设前期筹备工作。针对湿地公园、滍水镇景区、牛皋祠3个项目搁置事项,根据市PPP领导小组对以上项目暂缓推进的文件精神,已向各中标单位发函,后续合同未履约部分不再履行;针对韩寨村花海项目未立项支付的17.09万元,用于委托测量单位对该项目原始地形地貌、村庄民房等进行实际测绘,收集整理项目前期资料,目前项目因无投资单位不再实施。针对滍阳古城项目借款事项,通过扣除项目方的补偿款予以追回,现正在办理评估补偿相关手续。

28.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亟待规范问题

1)违建拆除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示范区征地拆迁中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房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逐户逐档核查征迁补偿档案,合法宅基地建房予以补偿安置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已补偿资金依法追缴,未补偿的取消补偿资格,共清查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房屋8处,现已拆除1处,均未给予补偿下步将依法依规拆除。二是建立征地拆迁补偿认定合法性审查机制实施联席会议制度,对征地拆迁补偿中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据相关法规出具审查意见,确保补偿依法依规

2)土地收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按2020年1月1日新颁布的《土地管理法》规定,新征收土地补偿费用足额纳入征收保障范围,征地安置补偿费用准备情况和社保费用缴纳情况要在申请土地征收时一并予以说明再发生征迁补偿款未足额到位就先行开展土地征收行为。根据2020年7月28日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平顶山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示范区土地收储工作全部由市土地收储中心负责,下步将全力配合做好土地收储各项工作。

3)拆迁资金统筹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排查示范区应付未付征迁补偿情况,建立资金明细台账,逐项研究,逐步解决,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针对拖欠滍阳镇何庄村补偿款已拨付到位。

4)挪用补偿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了《征迁补偿资金监管制度(试行)》,规范征迁补偿资金使用,加强日常监管力度,防止不规范使用情况现象发生。

5)挪用被征地农民社保金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市级财政管理体制规定“自2018年起,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及计提的各项费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支全部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报批土地计提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统一缴存市财政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资金专户,不再缴存区财政专户使用时由区人社部门通过市人社部门向市财政申请,按规定用途使用。

(五)夺取反腐败压倒性态势方面

29.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党工委班子带头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和要求,先后召开3次党工委(扩大)会议,听取反腐败形势,研判问题线索处置、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9月1日召开主任办公会,传达学习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向纵深发展。三是制定了《中共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区党工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进一步夯实了党工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政治责任。

2)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区党工委(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谈心谈话的实施办法》,依据《示范区关于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谈心谈话的实施办法》分级分工原则,开展经常性、多层次谈心谈话,督促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通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的召开,党工委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各部门之间、各部门内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为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打下了基础。

3)以案促改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省纪委监委对相关领域查处的典型案件,对环保、国土、公安等相关单位下6份以案促改提醒函,督促其认真查摆自身存在问题、完善制度机制。二是向案发单位及时下达以案促改通知书。围绕白龟湖综治办相关人员违纪典型案件,督促案发单位深入查摆剖析,召开支部党员大会3次、支委会议1次、警示教育大会1次,找漏洞、补短板、订制度。三是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将以案促改向村(社区)延伸,督促滍阳镇贺营村、焦庄村、闫口村针对本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四是深入排查魏冠军、薛金祥涉黑涉恶案件涉及人员,在涉及党员干部12人中,5人已于2019年进行以案促改,剩余7人已于9月21日由省高院二审判决,区党工委于10月26日对以上7名党员开除党籍,对其中的3名工作人员开除公职,系统性以案促改工作已列入开展计划。五是巡察反馈“文件资料照搬照抄,漏洞百出”问题,督促整改单位制定方案,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规范相关制度,切实改进文风。

4)村居巡察成果运用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各级党组织分类梳理巡察村(社区)反馈未整改到位问题,定措施台账,全力推进整改。印发《关于推进巡察村居问题整改督导检查的通知》18个行政村、6个社区实行“过筛子”式督查,通过听汇报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反馈问题逐个核实销号。目前前三轮巡察中民生诉求类问题共187项,已整改到位161项,正在整改26项涉及资金量大,管委会将逐步列入计划,拨付款项

30.关于履行监督责任宽松软问题

1)执纪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招商选资、征地拆迁、信访稳定等重要领域,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专项治理,针对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精准制定防控措施,目前共排查廉政风险点1304个,制定措施1587条。三是加大对招商、征迁、财政等32个重点单位和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帮圈文化”、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等工作督导检查,将日常监督做实做细。四是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280名党员干部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为监督工作提供可靠、高效的信息支撑。五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通过信访举报、专项监督、列席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员、村(居)廉情监督员作用,全方位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方面情况。六是持续开展作风纪律大整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形成用制度管事、管人良好格局。巡察整改以来,纪工委、组织部、督查办联合对机关作风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4次,发现问题117个,发放整改通知书38份,通报22起107人,作出检查38人。

2)执纪审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巡察整改以来,先后参加检举举报平台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和市纪委组织的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征迁、农村集体“三资”、民生领域信访稳定等问题,深入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选取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形成震慑效应。

3)作风治理整顿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关于加强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要求,巡察整改以来,开展监督检查24次,发现问题117个,通报22起107人,作出检查38人。针对应滨街道延迟资料报送问题,印发了《关于批评应滨街道党工委的通报》,在全区通报批评,并对街道党工委书记予以约谈。针对综治办工作总结支应付问题,主要负责人向纪工委作出书面检查。针对白龟湖综治办午间饮酒问题,对主要负责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相关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要求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制定整改措施,召开组织生活会,进一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4)工作纪律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巡察反馈机关人员晚到岗问题,纪工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区工作纪律检查情况的通报》,对未按时到岗人员给予全区通报批评,2020年5月平时考核不评为优秀等次,对37个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批评。针对干部失联问题,已按组织人事纪律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31.平台公司涉嫌挪用公款、改变贷款用途问题

1)涉嫌挪用公款问题

整改情况:区属国有平台公司制定了《借款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对外借款制度,规范借款行为。针对原色发展公司借款事项已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要,待法院判决。

2)涉嫌改变贷款用途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梳理区属国有平台公司贷款用途,严格按照原贷款用途使用资金,对改变贷款用途借出款项予以归位。针对国有平台公司之间改变用途借款事项,到期前及时偿还。

32.关于存在变相规避招投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讲解有关采购法律法规、监督管理和实务操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人员依法依规采购能力,确保政府采购行为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全面排查应招标未招标项目,对未完成的招标项目及时终止,启动招标程序经核查,2020年不存在应招标未招标项目。三是按照《政府采购法》加强对政府采购主体监督指导,杜绝应招标未招标项目实施现象发生。针对综治办使用单一来源形式签订巡防队员合同事项,已对8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及组织处理。2019年以来已严格按照招标程序完成合同签订。

33.关于政府采购存在不合规现象问题

1)限制采购供应商问题

整改情况:已全部取消限额以下工程定点服务协议单位。

2)未办理采购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排查未履行采购手续项目,经核查2020年不存在此类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加强对政府采购主体的监督指导,杜绝未履行采购手续而实施现象发生。

34.关于个别项目应纳未纳财政预算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应纳未纳财政预算项目,经核查2020年不存此类项目。二是完成2020年度部门预算和财政中期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力。三是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严格执行《预算法》,针对项目未纳入管委会年初建设计划和中期财政规划,前期准备不到位、尚不具备预算执行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坚决遏制无预算就实施现象发生。针对市政园林局承建的西部游园未纳入预算事项,已逐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解决。

35.关于资金结余未及时上交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示范区各类存量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示范区各类存量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复核抽查工作方案》,全面清理各类存量资金,确保应收尽收下步将持续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统筹收回支出进度严重滞后、预计年内难以使用的沉淀资金,防止此类问题再发生。

36.关于资金支出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示范区财政预算支出程序》,对预算安排、调整、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等关键环节严格审核管控,规范行政行为。二是检查各预算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规范财务管理手续,完善财务、资产等内部管理制度。三是针对滍阳镇在人居环境整治中未完成复耕、绿化等情况下就拨付事项,原施工单位已再落实再整治,合同履行到位。

37.关于私车公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作为监督检查重点,持续推进“三公”经费公示公开。二是先后监督检查32家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重点检查“三公经费”支出、中秋国庆期间对公车封存、饭店宾馆就餐等情况,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实。三是健全完善示范区车辆管理制度,规范公车使用审批程序。针对白龟湖综治办私车公养问题,已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全区通报,督促开展以案促改,制定车辆使用燃修等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38.关于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用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示范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示范区开展中央扫黑除恶第六督导组转办案件“回头看”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二是专题学习研究扫黑除恶工作,8月18日,在区党工委扩大会议上,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安排部署,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先后召开10次会议,对扫黑除恶工作再学习再安排再部署,公安分局召开3次专题会议,部署巡察整改及案件侦办工作,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思想认识,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区平安建设年度考核,纳入公安系统年度绩效考评,制定了《新城公安分局绩效考评工作方案》,明确奖惩措施和结果运用,贯穿全过程,常抓不懈。四是制定了《关于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冲刺收官再次迅速掀起宣传新热潮的工作方案》,充分动员,广泛宣传,通过进社区、向沿街商户和社区居民发放宣传页、知识读本、现场讲解等方式,组织集中宣传活动9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宣传品600余份、转发微信5360余条、悬挂条幅190余条、摆放展板70余块、出动警力530余人次、走访群众25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4848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率和知晓率。五是印发了《关于加大线索摸排、核查力度的工作通知》,动员全区不断扩展线索摸排渠道,广泛深挖涉黑涉恶问题和线索,实行周零报告制度,及时收集移交线索,巡察整改以来,区公安分局对中央督导组、扫黑办及智能平台交办的线索再梳理排查,确保不漏一案、不漏一人,区纪检部门对查出的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确保每起案件都查深查实,一网打尽。六是坚持依法严惩与“伞”破“网”同步推进,成立示范区扫黑除恶、纪检“双专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安、纪检机关协作力度,形成打“伞”破“网”规范化运行,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

39.关于应收未收城市垃圾处理费问题

整改情况:示范区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权限属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目前尚未受平顶山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委托。成立垃圾征收清查工作小组,完成了对辖区商户垃圾处置费缴纳情况的清查,建立了台账底册,并移交市城市管理局,下步将配合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依法予以追缴。

40.关于政府资金沉淀问题

整改情况:已向长安园项目方翠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送达律师函,并限期2020年8月31前返还土地收储款。鉴于目前尚未返还资金已向法院申请立案,待法院受理后依法予以追回。

三、持续整改,以实际成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

(一)树牢“四个意识”,增强持续整改政治自觉。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坚持“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政治任务,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以问题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确保市委各项部署在示范区不折不扣地落地见效。

(二)强化“两个责任”,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管党治党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用好问责利器,倒逼责任落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做好干部“廉政体检”等工作,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持以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坚决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三)强化问题导向,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严格对照示范区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劲头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一项一项拉出单子,一条一条细化措施,一件一件明确责任,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任务,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针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针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到位的,加强事项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

)强化制度建设,让制度真正成为管用的笼子。把健全制度机制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结合巡整改落实工作,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遵、有制可守、有责可追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实效。

(五)用好整改成果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与做好“六稳”“六保”相结合与做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扭住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强化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补齐高质量发展的短板,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执着和动力,在鹰城更加出彩中谱写浓墨重彩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667998,邮政信箱: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宏图路西段管委会院内;邮政编码:467000;电子邮箱:pdssfqxcz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