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告知承诺制受理和拟审批公示
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告知承诺制受理和拟审批公示
关于平顶山微医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和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按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平顶山微医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和拟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3日至11月9日)。
电话:0375-2660975
传真:0375-2660975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宏图路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46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受理和拟审批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平顶山微医医院项目 | ||
建设内容 | 主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1-3F为医疗区,4F为办公区,医院主要诊疗项目包括内科、外科、急诊、妇产科、医学检验科、放射科等。医院共设置20张床位,医院建成后为一家一级综合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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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大厦裙楼(共四层) | ||
行业类别 | 49-108 医院841 | 建设性质 | 新建 |
建设单位名称 | 平顶山微医医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002MA4843Y59C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众参与情况 |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 |
是否受理 | 已受理 | 受理时间 | 2021年11月2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 1、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站逸散出来的恶臭气体,本项目对所有构筑物加盖板密封、收集,并且定期喷洒除臭剂,将恶臭废气收集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2、本项目配套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采用 “调节池+厌氧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处理工艺”,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平顶山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3、项目运营后主要噪声源为中央空调、电梯设备间、水泵机组、污水处理站等设备噪声。经墙体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后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在院区收集后定期外售处置;医疗垃圾及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应经过消毒处理,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运处置,不在医院暂存;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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