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告知承诺制受理和拟审批公示
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告知承诺制受理和拟审批公示
关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石油分公司龙翔大道加油站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和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按告知承诺制审批的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石油分公司龙翔大道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和拟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5日)。
电话:0375-3392022
传真:0375-3392022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宏图路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46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受理和拟审批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石油分公司龙翔大道加油站 | ||
建设内容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构)筑物建设(包括站区地面平整、硬化,加油罩棚和站房的建设,项目设置双泵自吸式加油机3台、单泵自吸式加油机1台、配备油气回收装置4套;1个30立方米的柴油储罐3个30立方米的汽油储罐,设置1座15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和后续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环保设施的建设。 | ||
建设地点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秋实路与龙翔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 ||
行业类别 | 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 | 建设性质 | 新建 |
建设单位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石油分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03721877718B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中曼威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是否受理 | 已受理 | 受理时间 | 2022年8月30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卸油油气:安装卸油油气回收装置1套(罐车随车配备油气回收装置);加油油气:加油机安装加油油气回收装置3套。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洗车废水采用油水分离器和隔油池处理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城区污水处理厂;设置1座15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3. 噪声 加油泵安装减振基础,站内设禁止鸣笛标识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往垃圾中转站;油罐油泥、隔油池及油水分离器废油脂,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