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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第67加油站防渗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27 来源: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第67加油站防渗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27日我局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5-3392002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平新开发区管委会院内(467000)

 

平新城环审〔2026〕4号

 

 

平顶山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第67加油站防渗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销售分公司:

你单位(91410402728662576U)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第67加油站防渗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申请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区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据你单位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第67加油站防渗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你单位应全面落实《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第67加油站防渗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投产前,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并作为申报排污许可证的条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