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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市场监管分局开展药械经营使用暨“清源”行动

发布日期:2025-08-13 来源: 浏览次数:

为精准落实省、市药品监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切实强化药械经营全流程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示范区市场监管分局部署开展 “清源” 专项行动,明确六大重点查处方向,为后续监管执法划定清晰 “靶心”:一是非法渠道购进、销售药品;二是仅开展线上销售且从门店以外地址发货;三是购进、销售医保回流药品;四是购进、销售药品未纳入企业质量体系管理;五是连锁门店违反规定从连锁总部以外渠道获取药品;六是违规销售处方药(含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凭处方向未成年人销售普瑞巴林等具有滥用风险的处方药、未审核处方即销售处方药、先销售后补方、违规赠送处方药)及超范围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等行为。

为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分局重点推进两项工作:一是开展集中行政约谈。组织辖区内零售药店负责人及连锁药店片区经理进行集中约谈,直指当前药械经营领域潜在合规风险,明确要求各经营企业严守法律底线,摒弃侥幸心理,主动规范经营行为。二是深化法规专题培训。结合企业经营实际需求,围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核心法规开展专题培训,重点解读药械进货查验制度执行要点、储存温湿度环境管控标准、处方药销售全流程规范等关键内容,帮助企业管理人员精准掌握法规要求,全面提升合规经营能力;同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其将质量管控贯穿药械采购、储存、销售全环节,确保经营全过程合法合规。

下一步,示范区市场监管分局将从三方面持续发力,巩固提升监管成效:一是深化 “清源” 专项行动,统筹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加大对重点企业、关键环节的检查频次,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二是强化质量抽检工作,聚焦高风险药械品种开展针对性抽样检验,及时排查化解质量安全隐患;三是健全审管联动机制,加强审批与监管环节的信息共享、协同配合,凝聚监管合力,全面提升药械安全监管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