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每招用1人按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主办单位: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邮编:467000
ICP证号:豫ICP备20008392号-1 地址 :平顶山新城区宏图路中段管委会院内
豫公网安备 41040202000156号 网站标识码 :4104000011
技术支持:平顶山市电子政务外网运维中心 联系电话:0375-2667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