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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发布日期:2025-11-12 来源: 浏览次数:

保障条件

具有示范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申报要件

1、个人申请;

2、户口簿、身份证、照片、残疾证、承诺书

3、填写《河南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表》

审批流程

个人申请→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查审核→公示→上报民政局备案→发放资金

承诺时限

镇、街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